非法持有枪支
8月4日,芦溪县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称,王林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芦溪警方立案调查。
立案告知书下达日期为8月1日,告知书显示,芦溪县公安局认为“王林非法持有枪支案”符合立案条件,决定立案侦查,办案机关为芦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芦溪县警方证实,鉴于举报人提供的情况且有多人指证“王林非法持有枪支”,王林一案符合立案条件,已经进入侦查阶段。
据王林关门弟子邹勇透露,王林家中私藏枪支,曾外出打野鸬鹚。据称,王林持有的是一支5连发来复枪。2008年,王林携枪到宜丰县一个水库打野鸬鹚;2011年,曾有人目击王林在芦溪“王府”后院,持枪打鸟。来源广州日报)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