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9日消息 海口海事局滨海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想申请一个银行公共账户存放小区内部钱款,然而却因非法人组织不能获取组织代码而遇到尴尬。8月7日,住建、民政、质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海南目前尚无小区业主委员会获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先例,外省市正在试行的“自己的小区自己管”模式尚未在全国推广。
□本报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乔建华
业委会
没有代码证开户遇尴尬
海事局滨海宿舍小区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邢先生说,小区去年就成立了业主委会员,近期业主委员会和业主集体讨论,决定申请一个银行公共账户,将小区内部资金存入该账户。他先后到工行和中行开户,都被告知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才可以办理公共账户业务。
邢先生称,他经过打听才知道,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当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由监质部门颁发。他到省质监局标准信息所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时,相关负责人查看了他提供的申请材料后认为,仅凭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材料无法获取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提交权威单位的批文才可以申请。“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并没有相关批文,我们不知道怎么才能够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住建
业委会非行政审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副处长谭柯说,现在海南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的是备案制,而非行政审批制度。因此每个业主委员会都在成立之初,到辖区住房保障中心备案,物业管理处无权下发批文,而且目前海南尚未有业主委员会要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谭柯解释说,由于小区自主管理还不成熟,相对松散,极易引起内部纠纷。在海南,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组织,是一种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如涉及诉讼事务时,业主委员会在取得全体业主授权后,可作为全体业主代表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其诉讼活动的结果也应归全体业主。因此,业主委员会并不能单独承担民事责任。全国范围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独自承担责任的先例。住房保障中心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仅为行政登记而非民事登记。其次,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组织,如果开通了公共账号,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具体的公共资金到底由谁来管理,怎么开支,如何开支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二是大家公共选举的业主委员会代表选拔方式不科学,仅仅凭感觉投票选举,并没有对其身份进行正审,委员会代表们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也无从考核,同业主产生纠纷后,无法问责成为重要问题。
民政
业委会属对内经营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吴女士说,民政局会利用非国有资产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性协会下发社会团体法人证,业主委员会仅仅是小区内部自行管理,属于对内经营,还不能办理法人证。
质监
业委会获法人资格尚未推广
省质监局标准信息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等曾联合到温州考察,了解到小区业主大会所遇到的没有实质权利的尴尬现状,提出在温州尝试设立有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温州部分业主委员会现已向温州鹿城区民政局领取了社会团体法人证。有了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使得业主在维权方面更加方便,同时,业主大会可以开设银行账户,自己管理内部公共资金。然而,这种进一步实现“自己的小区自己管”的模式目前还没有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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