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了之的脱衣舞案
脱衣舞的事情之后,玉女山庄挂上一块牌子:“县政府招商引资重点保护单位”
2003年上半年,玉女山庄正式开业。
据玉女山庄的承包商回忆,玉女山庄夜场时常请艺术团跳脱衣舞以增加人气和客源。王林把玉女山庄的餐厅、夜总会以及洗浴中心分别承包给萍乡当地老板。
2003年下半年,萍乡市文化局查处玉女山庄夜总会脱衣舞表演时,发生了冲突。
当时的文化局干部称,当时芦溪县文化局市场稽查龙姓大队长,带领市局稽查大队,到玉女山庄的夜总会,被王林的儿子等多人围殴。龙姓大队长头部被打出血。此事后不了了之。
据当时的芦溪县公安系统内部人士介绍了另一件事情。2003年,有一次河南一个艺术团表演脱衣舞。有人举报到萍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时任治安支队长的龙墨成,派干警到玉女山庄调查。发现举报属实。当晚,民警通知艺术团到市局接受调查。
该人士称,之后第三天,江西省公安厅派出副处级纪检员到萍乡,称公安部收到举报,治安支队长龙墨成打击报复王林。后来江西省公安厅汇报,脱衣舞属实,打击报复查无实据。脱衣舞案,亦不了了之。
该人士称,此后玉女山庄挂上一块牌子:“县政府招商引资重点保护单位”。一般检查被禁止。要求不再干扰宾馆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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