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捆绑”政策明年正式取消
从今年8月1日起,海南启动新生儿参保业务,有效地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档期。但记者近日走访了解到,了解该项新政策并主动给孩子参保的市民并不多。一些海口市民在网上反映,由于不清楚《新生儿参保业务规定》,导致至今尚未给孩子办理参保手续。
享受“母婴捆绑”新生儿不需缴纳今年参保费
8月6日,海口一网友在网上发帖反映,曾在媒体上看到关于海口启动新生儿补缴费业务报道,报道中提到,新生儿母亲若参加海口市居民医保并正常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医疗费用仍并入母亲的医疗费用报销,不需要补缴2013年的参保费。然而,该网友在琼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缴费时,却被要求收两年的费用共80元。对此,该网友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坚称他们一向是按两年收的,所收到的相关通知中没有这项规定。该网友表示,这究竟是工作人员失误,还是媒体报道有误?
对此,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市琼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海口市新生儿参保业务流程》,上面确实没有提到,新生儿医疗费用仍并入母亲的医疗费用报销,不需要补缴2013年的参保费这项内容。该工作人员表示,任何居民前来办理社保,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走的,绝不会多收市民一分钱。
随后,记者咨询了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该局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政策衔接,2013年出生并与母亲捆绑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新生儿,继续执行“母婴捆绑”政策。因此,今年内“母婴捆绑”和“落地参保”政策并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将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母婴捆绑”政策,所有新生儿统一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海口市新生儿参保业务流程》内容主要是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的执行,对于‘母婴捆绑’今年内照样执行的规定,仅在早期文件中和培训时提到过。”该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注意相关政策或是没有理解透,所以才造成失误。
“今年出生的新生儿,母亲如果在去年怀孕期间已经缴纳了今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医疗费用仍并入母亲的医疗费用报销,不需要补缴2013年的参保费。”该工作人员表示,该网友可以凭新生儿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其不需缴纳今年参保费,仅需缴纳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海口仅106名新生儿“落地参保”
“要不是朋友提醒,我还不知道有这项医保政策。”昨日,林女士为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政策已经出台,儿科医生也都建议家长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但在现有的住院新生儿中,只有少数家长办理了参保手续。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市民对该政策并不知情。
记者从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7月26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海口市新生儿参保业务流程》后,海口市社保局联同海口市地税局、四个区社保中心已紧锣密鼓地开展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宣传,同时组织各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举办政策业务培训会议,确保经办人员规范操作办理流程。但由于此项政策出台时间不久,政策宣传力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海口市社保局下一步计划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在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以便更多有住院报销需求的新生儿家长熟悉新生儿参保政策。
“尽管目前全市只有106名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通过下一步宣传力度加大,新生儿参保人数不久将会出现增长高峰。”海口市社保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参保能为新生儿健康撑起“保护伞”,市社保局将加大宣传,让每一位新生儿都能在“保护伞”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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