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13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实习生苏畅)去年10月2日,一十轮车在混凝土搅拌站内卸砂时侧翻压住另一辆十二轮车,致十轮卡车司机黄某当场死亡。后经协调,各方同意包括赔偿损坏车辆在内共计80万元,但至今快一年了,死亡赔偿金及车损赔偿成为“空头支票”。死者家属称是因相关部门没给该事故一个定性说法致保险理赔“卡壳”。
家属 一直没拿到死亡赔偿
据死者的堂哥黄世文介绍,去年10月2日下午1点半左右,受雇当司机的堂弟黄世标驾驶琼C33205十轮大卡车满载砂子,开进位于南海大道的华森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内,停下准备卸砂时前移,致另一辆当时未悬挂车牌的十二轮卡车侧翻,压住了琼C33205车的驾驶室,致年仅27岁的黄世标死亡。而他们至今没拿到死亡赔偿。
车主 曾协商赔偿80万元
黄世文说,事发当天,安监、交警、公安等多个部门人员到场,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因此不属交通事故。
秀英区安监局曾组织协调,肇事的十二轮卡车司机委托一朋友送来1.7万元,搅拌站一负责人拿出1.3万元,这3万元先用于安葬死者。可家属多次打安监局电话,都被告知“正在处理”。
据了解,被压坏的十轮卡车为几人共同出钱购得,登记在一人名下。车主之一的黄基强表示,两车都购买了保险,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共有60多万元,由于没有一个部门给事故一个定性说法,保险公司至今没有赔偿。
他称,今年元旦之后,区安监局曾组织多方谈话,除60万元保险外,肇事车主同意赔偿6万元,雇佣死者的十轮卡车拿出2万元,搅拌站拿出12万元。除了死者的赔偿金,其中10万元作为被压坏的十轮卡车赔偿费用。
安监 属路外交通安全事故
9日上午,秀英区安监局局长符仕忠称,这起事故是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卸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属路外交通安全事故,按相关法规应由公安部门处理。
黄基强表示,自货车卸砂卸到三分之一左右,砂子堆集会堵塞卸货口,为此车辆会前移一小段以便顺利卸砂,就几十厘米到一米多左右,很难理解货车前移的这一小段路程也算路外通行。
律师
追究刑责不影响安全事故认定
海口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故未发生在道路上,并非道路交通事故,不属于交警管。该案件发生在作业场地内,生产过程中,属于作业场地内安全生产事故,属于安监局管。若此类案件涉及命案需追究刑事责任,该部门可委托分局刑警队进行办理,若认定存在问题也可委托交警办理。
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陈剑律师表示,此次事故只要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是可以处理的。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影响认定安全生产事故。
记者从秀英公安分局西秀派出所获悉,该案下周左右将移交检察院,准备以过失致人伤亡罪起诉肇事的十二轮卡车司机,司机目前正取保候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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