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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市长与性侵女童的因果关系
女副市长与性侵女童的因果关系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时间:2013-08-13 09:40

  今年被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事件特别多,对照妇联掌握的数据,这些都是冰山一角,没被曝出的案例比重相当惊人。在怎么惩治与预防此类极恶犯罪上,有网友说要动用石刑,还有的说要对罪犯予以化学阉割。这些都是好建议,但在国情之下不可能实现。

  这就很让人着急,性质这么恶劣的犯罪类型却没法遏制,更别提消灭。到底是因为什么?留守儿童问题,封闭的乡村学校,绝望而变态的老师,无疑都是导致性侵女童犯罪增多的原因。但从江西瑞昌主管教育的副市长蒋贤智那里,还暴露了将这些因素串起来的逻辑。

  在辖区小学发生六名二年级女童遭变态老教师的猥亵后,家长找蒋贤智讨说法,这位负有行政责任的女市长说:要是自家孩子被性侵,不会向政府要一分钱。舆论受到这一番话的刺激,谴责声不绝。蒋贤智后来又在媒体上找补,为这番话开脱责任。

  她认为自己说得在理,说“静悄悄带孩子治病”是出于母亲身份的考虑,诸如此类。她这番解释似乎挺有人情味,竟然有点像“换位思考”,实际上就是一种纵容性侵女童的逻辑。而这种“纵容”是与拒绝反省教育行政责任相辅相成的,无情的女市长与不幸女童就此有了因果关系。

  具体来说,在蒋贤智的说辞里,是将性侵当做一种受害人的“耻辱”。一些性侵罪犯利用受害人羞于启齿增加伤害,一些家庭因为耻辱,选择沉默,而一名教育官员拾起这些导致犯罪扩大的逻辑,继续将受害女童所遭受的伤害当做“羞耻”,加诸受害人及其家庭。

  发生性侵犯罪,当然要适用顶格的刑罚。仅靠刑罚,是无法根绝这类犯罪的。要想亡羊补牢,最有义务建立防范篱笆的就是教育部门。从建立师生会面制度、从教育督导、从引入性教育课程、甚至从杀一儆百的非常措施,要做到这些,首要的是不把性侵当“耻辱”,而是当“犯罪”。

  女市长的话也许有现实性,媒体报道与法庭审判都会遵循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但是,将性侵女童事件看做“耻辱”还是看做“犯罪”,决定了政府两种心态,也会决定两种后果。所以,蒋贤智才会认为家长要政府承担责任,是一种麻烦,是家长讹诈。

  女市长奉行的性侵逻辑,在其他地区同样存在。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当性侵发生后,教育部门在善后措施的处理上,竟然是把监护人当做“维稳”对象,要他们保持情绪稳定,极少有反思教育体制的,一再错失将女童从教学环境造就的色魔手里解救出来的机会。

  从女市长反复表达的意思以及在教育主管那里流行的解释看,女童性侵害案件不仅仅是刑事犯罪,更是教育体系弊端积累所带来的“体制病”。想到这一改变的难度,我也想起那些个包括石刑在内的私刑或化学阉割法。抱歉心生这些黑暗的想法,但还有更好的法子吗? □辛亥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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