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通过当地司机,记者以1550元的价格,从邯郸县路政执法人员手中购买到一张“月票”。购买月票后,售卖的执法人员会登记车牌,超载上路被查后,只要出示“月票”,就可顺利通过,不受处罚。(8月12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车辆超载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超载月票”以罚代管,变身交通违法“通行证”,这是对违法行为的放任,等于是变相支持和鼓励超载。在一些执法部门眼中,严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竟成罚款经济的一种“工具”。这无疑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有了月票,有关部门就可以对司机违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司机又怎么会把法律放在眼里。所以很多司机为了追求更好的利润,会更加肆无忌惮地选择违法或者超载来换取更大的利润。当货车司机交了罚款就可以“合法”超载,人们就有理由担心,会不会有一天客车先交了罚款就可以无限超员?当法律的神圣性被肆意践踏,民众的安全感就无处寄放。
公路超载问题久治无果,很大程度上演变为地方创收,原因在于治超的路径与手段都不对头。如今,超载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并非是法律的处罚不够严厉,而是在利益的驱使之下,缺乏制约的公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将之玩弄于股掌之间,使之沦为利益谋取与切割的工具。应当从规范市场秩序以终结恶性竞争,同时严打监管不作为、渎职与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
其实,治理超载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吊销驾照和营运执照。如果要罚款的话,最好是要釜底抽薪,即改革现行的行政罚款按比例返还的做法,将所有行政执法产生的罚款收入上缴国库。只有彻底割断利益链,才可能让城市管理部门下定决心治理超载行为,为城市居民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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