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进甘蔗地 致1死3伤
事发临高,警方认定驾车者负主要责任
8月初,是我省初中升高中的录取阶段,如果没有那场意外,这段时间符志(化名)应该是为女儿小翠(化名)升学操心着。可是,如今他只能手捧着女儿的初三毕业照默默流泪。
15岁的小翠是临高第二中学初三(2)班的学生,今年5月23日,小翠乘坐同学驾驶的摩托车侧翻,小翠因受伤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符志告诉记者,今年5月23日下午3点,小翠的同班同学小惠(化名)、小红(化名)和同校初三(3)班的小青(化名)来到他家找小翠。当时小翠是背着书包出门的,家里人以为她们去上学,所以没有问。
可这4位女生并没有上学。下午4点半左右,小青驾驶着向网友王某借来的女式摩托车,搭载小翠、小惠和小红3人到临高角,在沙滩玩了一会儿。下午5点半左右,4人返回临城,依然是小青开车,小翠等人坐在小青背后。5点50分左右,4人回到临昌公路5公路+900米处时,前面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小青便加速超车,由于该路段是个弯道,且路边有沙土,结果在超车时摩托车发生侧滑,翻下右侧的甘蔗地里。小翠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小翠系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小青等3人受轻伤。
6月6日,临高交警经过调查作出责任认定,小青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车主王某将摩托车借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又是未成年人使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测算,责任方应当赔偿给小翠的家人一共38万余元。符志说,在调解时,他提出,如果对方一次性赔付的话,他只要30万元即可。但对方表示30万元是天文数字,赔不起。
符志说,如果对方不愿意赔,他将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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