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减轻餐饮业税费负担支持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法依规集中清理涉及餐饮业的税费项目,包括取缔违反法律法规的消防报建费、城管户外设置物审批费、餐饮服务许可证费、城管停车审批费等4项乱收费项目,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暂缓和减征价格调节基金。这些扶持政策究竟给海口餐饮企业带来了什么影响?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减轻税费负担无疑是餐饮业的及时雨”
“目前,餐饮经营的确非常困难,政府出台措施扶持餐饮业发展,不仅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也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信心。”海口多家餐饮企业表示,该《通知》的出台,对餐饮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根据《通知》,海口、三亚、琼海、文昌等10个已开征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自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2014年按目前标准减半,即按营业额0.5%的征收标准征收。滨海大道一酒店财务人员说,“目前,海口市内餐饮企业的价格调节基金都是按营业额1%的征收标准征收,我们酒店每个月光价格调节基金就要交上万元,因此,在所有的优惠政策中,免征餐饮业价格调节基金让我们获益最大。”
但仍有部分餐饮店不了解优惠政策的相关信息。龙昆南路一酒店的财务人员称,他们只在报纸上看过相关信息,但不清楚具体减免哪些方面、如何减免。“我们的税费一般由银行代缴,因此目前还没感觉到切实变化。”
月收入10万元餐饮企业可减税1750元
“政府出台措施扶持餐饮业发展,对餐饮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海口市地税局法规处邓科长说,“比如,按照核定征收方式,一餐饮企业7月份收入总额为10万元,按照原先的标准,所征企业所得税为3750元。根据《通知》,该企业所征的企业所得税下降至20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经营负担。”
对于部分餐饮店不太了解新规的情况,邓科长表示无需担忧,“目前,地税局已完成了征管信息系统的修改,相关政策已开始执行,只要餐饮业来缴纳税费,电脑会直接核算出应缴纳的税费。”
根据《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我省餐饮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从15%调整为国家最低标准8%。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7月份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为8月1日-15日,部分纳税人可能已在系统修改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多缴税款。对此,省地税局将责成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为纳税人多缴的税款办理退税,或经纳税人同意后留抵以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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