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和女的开个房有错吗
昨日上午,王洪亮被法警带上了法庭。他操一口浓重东北口音的普通话,个子不高,庭审时显得比较镇定,思路清晰,其并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根据法庭调查,王洪亮在案发前有多次犯罪记录,曾经因抢劫罪被判入狱2年,敲诈勒索罪入狱3年,盗窃罪劳改1年3个月。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洪亮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而且其造成严重后果,应该从重处罚。
王洪亮表示认罪,对于作案动机,他供述:“我不是为了报复社会,社会对我很好,我对社会也不差,我出狱后有了工作,有了女友,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王洪亮自称,他这么做是为了发泄对警察的不满。“我和女友开房,警察就咣啷咣啷地敲门查身份证。这一弄女友就没了,房也开不成了。而且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年,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和女的开个房,难道有错吗?”在这次犯案的前一天,王洪亮又遭遇了警察查身份证,当时他在上网,警察查完身份证还专门对他做了笔录,王洪亮回去后就越想越气愤,认为警察是在针对自己,想发泄对警察的不满。
对于这种对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行为,王洪亮表示并没有意识到会这么严重。
王洪亮说自己不是预谋的,是一时兴起就做了。打完电话后,在电视里看到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才意识到事情搞大了。
王洪亮在法庭的原话是:“看到新闻里铺天盖地的都是我的新闻,哎哟我的妈呀,赶快逃吧。”然后他才从深圳匆忙逃往东莞。
王洪亮说现在知道事情的严重了,“后悔,十分后悔,非常后悔。我向所有的乘客道歉。以后再也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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