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关育老人无奈地看着被砍的槟榔树(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8月14日上午,下起了绵绵细雨,外出的陈关育老人回到了自己瓦房外,看着自己和老伴多年前种上的槟榔树,就在7月中上旬被一伙人给砍得只剩下一米高的“杆”了,他摸着树杆,摇了摇头,轻轻地叹了口气。
陈关育站在自己住的瓦房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向记者问到“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警方怎么还没有答复,砍树那伙人究竟怎么处理?”沙哑的声音中满是无奈。
陈关育说,这块地面积有100多平方米,原先是一块荒地,自己当兵退伍后,早在1980年前就在这块地开荒种植,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对这块地提出异议,他也就一直在这块地上盖起了瓦房,先后种槟榔树等。但今年7月初,有一伙人拿着一份村委会出具的《补发用地证明书》和一份转让协议书来到陈关育家,称这块地是陈某雄的,陈某雄又转让给他们了,他们现在要建房子,让陈关育离开。
陈关育不肯,结果这伙人前后两次就把他在2002年种上的几十株槟榔树和几棵大树给砍了!“《补发用地证明书》是村委会在2006年6月11日给陈某雄的,上面说有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有什么证据证明?而且上面村干部的签名笔迹都很像,我怀疑是一个人签的。”陈关育质疑。
岛光村委会书记陈期平说,陈关育所在的这块土地是经过村委会开会讨论,大多数村民代表同意后,才给陈某雄使用的。在向陈某雄出具这份《补发用地证明书》前,村委会干部和陈某雄都到陈关育家里告知他了。陈关育当时确实在这块地种了几株槟榔苗和黄花梨苗,不过村委会已经给他赔偿了1600块钱。被砍的槟榔树是陈关育在《补发用地证明书》出具给陈某雄后才种上的。
陈关育老人伤心地摸着被砍断的槟榔树(南海网记者高鹏摄)
对陈期平的说法,陈关育不认可。他说,村委会干部和陈某雄没有告知他这块地要划给陈某雄使用,更别提赔偿了。“开会讨论的会议记录呢?赔偿的收条收据呢?”
陈期平称,村委会有整个村委会分配土地的记录,但详细分到个人的没有记录。对于陈关育收到赔偿的证明,陈期平则说,当时陈关育是在一张白纸上写明他收到了补偿款,但这张收条被村委会副书记拿给了陈某雄看,后来该副书记去世,这张收条也找不到了。
陈关育说,根据国土部出台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万宁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该事,他们要做进一步调查,目前无法做出具体答复。
对于陈关育所种的槟榔树被砍一事,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经过调查后确定,总共有49株槟榔树被砍,但经过警方向村委会等人调查,陈关育之前是收到林木、苗木赔偿的,而这49株槟榔树是后种上去的。经目前调查确定,该事件不构成案件。
东澳镇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加神公路东侧旧岛光村委会旁边的土地使用权(即陈关育老人槟榔树被砍的地)存在争议,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立即停止在该土地上的建设行为,保持土地现状,万宁市国土局等部门将介入调查,待调查结束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继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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