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拟新投放50辆出租车;两家落选出租车公司质疑:无资质公司竟获得经营指标
交通部门暗箱操作?
回应: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经交通部门许可后就具有资质
自今年年初以来,东方市拟在该市再投放50辆出租车。近日,最终审核结果“出炉”:两家出租车公司将获得各25辆出租车的经营资格。但这一结果引起了其他两家申报公司的质疑并向媒体爆料称:东方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暗箱操作,没有资质的出租车公司居然一路绿灯拿到了出租车经营指标。对此,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后审批结果是东方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与该局没有关系,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新成立公司的资质问题,可以一边申报一边完善资质。”该负责人说。
东方八所街头的出租车
东方新投放50辆出租车被指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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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东方市区载客机动三轮车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首批30辆崭新的出租车。东方市采取“三轮车车主出资入股组建出租车公司”的创新模式,一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被誉为“全国首创”。但最近该市拟新投放50辆出租车,却又引发争议,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据悉,从今年年初开始,东方市计划再投放50辆出租车。按照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目前该市居民对出租车的需求量应在85辆左右。获得该消息的多家公司向东方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材料,提出申请参与竞争经营。
本月初,两家出租车公司被选定为这批出租车的经营公司,两家公司各获得25辆出租车经营指标。但这一结果的“出炉”,立即遭到另外两家曾参与申报的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的质疑,他们认为在整个上报审核过程中,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存在“暗箱操作”的嫌疑。其质疑的理由是:一家新组建的出租车公司,在没有任何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却一路绿灯将25辆出租车的指标给了该公司,而东方东龙出租汽车公司参与竞争申报,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中途却莫名其妙被一家外来出租车公司顶替了。
“给局长打电话,局长称事情不归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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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东方九龙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最近获悉申报出租车营运资格的结果后,感到十分惊讶,该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应该获得这批出租车的营运指标,但最终并没有获得资格,“在整个过程中,具体负责这件事的东方市交通运输局,没有与我取得联系,也没有告知我最后的结果。”李先生说。
李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是一家筹办中的出租车公司,与另外一家筹办中且参与本次竞争的出租汽车公司情况一样,但那家公司后来却获得了25辆出租车的经营指标。“今年年初,我得知东方市要新投放50辆出租车的消息后,也提供了公司的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李先生告诉记者,筹办中的出租车公司没有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出租车营运许可证后,才可能办理工商等相关营业证照。
据了解,近日,最后确定的两家出租车公司名单在业内传开后,李先生便打电话给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的韩局长,询问相关情况。“我问他,在同等条件下怎么不给我们经营。他说这个事情不归他管,让我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他。”李先生称,“后来我再打他的电话,他就不接我的电话了。”
李先生说,他觉得交通部门在这件事情上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
“无任何资质的公司竟获得经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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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东龙出租汽车公司也是此次参与竞争的公司之一,该公司负责人林先生对交通部门公布的结果也表示质疑。林先生认为,获得25辆出租车经营指标的东方龙三出租汽车公司,是一家筹办中的公司,没有公共交通经营资质许可证,“可以说这家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任何资质的公司竟获得出租车经营指标,确实让我们感到很惊讶。”
据了解,东方东龙出租汽车公司就是曾经被东方市树为“全国首创”模式——三轮车车主出资入股组建的出租车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市场,东龙出租汽车公司也参与本次出租车运营资格的竞争。“当时向东方市交通局递交申请材料的有六七家,后来经过交通局初步审核后,确定3家上报到东方市政府,其中就包括我们东龙公司。”林先生称,最后,该公司并没有获得出租车运营指标。
“我们在去年申报出租车运营资格时,就是持公共交通经营资质许可证申报的,这次获得资格的龙三公司根本就没有任何相关资质,东方市交通部门居然将龙三公司上报了,而且最后获批了。”林先生不解地说,“一家处于筹办阶段的空壳公司居然获得资格,我们有资质的公司被淘汰,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蹊跷?”
林先生认为,东方市出租车入市,不是一件小事情,超过3家公司竞争,应该采取招投标的形式。“东方市交通运输局一手大包大揽,想给谁就给谁,中间是否有利益关系?”林先生说。
“他们说我们中途退出,哪有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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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东方市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负责初步审核,然后将初审结果上报东方市政府,最后审批结果是东方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与该局没多大关系。该负责人称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并表示“新成立公司的资质问题,可以一边申报一边完善资质”。
东方市交通部门的一名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年初开始,该局陆续收到六七家出租车公司的申请材料,经过初步审核,拟报3家出租车公司让局领导审核,然后再上报东方市政府。该负责人表示,报给局领导的有东龙公司、九龙公司及龙三公司,“做到这里,我们部门的工作就算完成了,至于将来确定谁,已经不是我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知道什么原因,听说九龙公司自行退出不干了,后来报到东方市政府的名单中,增加了一家外地出租车公司——荣事达出租车公司。
对于两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的质疑,该负责人笑着摇了摇头称“有些话不好说,也不方便说。”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正好遇到荣事达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其向交通部门递交出租车外观设计方案,但该负责人婉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后来采访九龙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他生气地说:“他们说我中途退出,哪有这种事?明明是有人暗箱操作将我替换了。”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另外一名负责人称,该局只是负责向东方市政府上报3家申报公司,最后的结果是东方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的,该结果与他们没有关系,不存在暗箱操作的情况。该负责人承认,龙三公司目前尚未有相应资质,该局还没有向两家获得指标的出租车公司发放出租车运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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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
政府对出租车投放具有强制性
昨天下午,东方市交通运输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就相关问题向记者作出回应。
该电子邮件称:根据东方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为解决东方市城区居民“打的难”的问题,本次投放50辆出租汽车为城区出租汽车,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其一,新增许可的八所城区范围内营运出租汽车,在规定的区域运营(东至西线高速公路八所立交、南至海榆西线罗带村村口含工业园区、西至鱼鳞洲、北至新街琼西中学门口),不得擅自超越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在城区内每月营运里程不低于7000公里,未达7000公里,不予上报相关部门发放燃油补贴;其二,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的发包模式,由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符合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的驾驶员,通过公开摇号产生中签人(承包经营者),东方市相关职能部门现场监督实施。其三,出租汽车企业分别与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驾驶员签订不同的协议,加强行业管理。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还回应称,出租汽车是政府资源,政府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和投放具有强制性。本次选定出租汽车企业有3个流程,首先由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接受各企业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后上报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再由东方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二次审核后报送东方市政府,最后由市政府选定投放企业。其审核条件从多个方面考虑,包括企业递交相关材料的完整性、企业负责人对未来东方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看法及有关部门对企业的期望值等。
关于本次选定企业的资质问题,东方市交通运输局称,“公共交通经营资质”并不是申请投放出租汽车的硬性条件,申请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经交通部门许可后就具有资质。
对于东方九龙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反映的交通运输局领导不接电话一事,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东龙公司相关人员给领导打电话,电话内容是给不给东龙公司投放出租汽车,领导就按照前面所说的本次选定流程做了答复,但该负责人后来又多次在周末等休息时间打电话。经记者核实,打电话给东方市交通运输局韩局长的,是东方九龙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而非东龙公司的负责人。
另外,东方市交通运输局认为:本次不批东龙出租汽车公司,是因为该公司不规范营运,车辆不跑城区,主要跑乡镇等,而且不配合运政执法人员的检查,双方人员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但东龙公司负责人林先生表示,因为东方市有关部门承诺在今年7月份建好加气站,但至今都没有建好,而该公司车辆是油气两用车,以汽油为燃料无形大大增加了运输成本,“不跑乡下,出租车司机根本挣不到钱,公司也将面临经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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