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的移植问题,早已不仅仅以技术上的难题来呈现,更在社会伦理、捐献和配给的规范上考验着医学界乃至全体社会。8月17日,国家卫计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该《规定》显示,省级卫生部门将负责在省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独立于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器官获取组织(O PO ),负责捐献器官的获取;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都必须接受计算机系统公平的自动分配。
用当下时髦的话来说,卫计委此番针对捐献器官的分配问题做出的改革,采用的正是“大数据管理”的模式。通过对各省捐献情况的统一数据采集,达到统一分配、监管的目的。纵向来看,不管这一改革是否最终能够达到目的,但只要稍稍对此前中国捐献器官采集和分配问题有过了解的人,都应该明白这一改革本身所具有的紧迫性。
按照卫计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今年3月的说法,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惟一主要使用死囚自愿捐献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长期以来,超过90%的尸体器官源于死囚自愿捐献器官。更重要的是,从2010年实施公民自愿去世后器官捐献政策以来,只有1/3的捐献器官进入已经运行的自动分配系统,还有2/3的比例存在各种人为干扰因素,这其中不排除器官买卖行为的存在。
今年两会,中国已经郑重承诺改变过去主要依靠死囚来获得移植器官的畸形方式,这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与此同时,公民自愿去世后捐献器官的采集和分配问题,却依旧处于“各自为战”的状况,统一的监管、分配制度亟待建立。具体言之,这其中的问题包含三个大方面,即捐献器官的采集过程、协调和保存过程,以及最后的分配过程。只有明确上述三个方面的规则,才能真正理顺捐献器官的事宜。
在采集方面,一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在公民自愿捐献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死亡的标准,以免医生为了提取器官而发生提前获取器官的行为。据悉,卫计委为此已经委托了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制定中国的死亡标准,并培训死亡判定的专家队伍。关于死亡标准的讨论历来不乏纷争,此番死亡标准的制定,想必也会在业内引发一次大讨论。
其次是捐献器官的协调、保存及其产生的成本支出。据统计,截止到今年7月,全国共有器官协调员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属于红会工作人员,其他人员都来自各地器官移植医院。而在今后,红会将退出这一协调组织,转而由统一培训,并由各省成立的独立于医院的区域性组织。除了协调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组织的独立性建设,有关此一过程产生的费用也值得深入探究,例如捐献器官的获取成本就需要一个有一定弹性标准的价格,以免除器官买卖的隐忧。
最后,关于捐献器官的分配问题,理应恪守“给予最需要的患者”这一原则。即将执行的《规定》显示,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而每一个被应用的器官,都需要记录分配的全过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对此,卫计委设计了一套自动报警系统,以避免糊涂账的发生。
不难看出,卫计委对捐献器官方面做出的改革动作足够大,至少在政策层面有着深刻的体现。但捐献器官的分配、协调问题,势必要遭遇既有利益链的阻隔,如何重塑旧的利益链条,整合新的合乎规范拥有明确标准的执行过程,都需要在具体推广层面下大力气。当然,器官移植一直是一个不乏敏感问题的领域,包括死亡标准的确立、捐献器官成本的定价乃至对捐献者背后贫困家庭的资助,都需要接受专家与公众的意见来确认。就此,我们也期待卫计委的此番改革,最终能够一改捐献器官领域混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