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20日消息(记者陈敬儒 实习生覃赛玉)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8月26日起,我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
省人社厅要求,各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从8月26日起,将有就业意愿的201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登记范围,依托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监测。年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的管理信息化。
属于海南生源或毕业院校为海南省高校的高校毕业生,均属于实名登记的范围。毕业生办理实名登记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省户籍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人证)。
相关链接:
海南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海口三亚就业形势被看好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