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近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并将从9月1日起实施。金融电信营业网点、机关单位对外开放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公厕应免费向公众开放。《办法》对文明使用公厕作出规定,禁止在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便器外便溺。不文明使用公厕的,由区主管部门处100元罚款(8月19日《深圳商报》)。
随着城市的发展,外出如厕难的问题已经成了城市的通病。城市对此显然不能等闲视之。深圳市出台公共厕所地方法规,规定公共场所公厕免费向公众开放,对于缓解市民如厕难、弥补城市公共服务不足的矛盾,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其中对不文明如厕行为的约束条款特别是罚款100元也引起了争议。比如,厕所内吸烟如何执行处罚,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便器外便溺”如何界定是故意“尿歪”还是不小心“尿歪”,等等。应该说,这样的担心与质疑并非没有道理。厕所不文明行为如何监督,如何执行处罚措施确实是问题。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这些问题否定城市立法规范公厕文明的善意。所谓“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城市规定对不文明如厕行为罚款,并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为了营造一种文明氛围,倡导一种文明习惯。
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一个不短的文化积淀过程。政府把不起眼的如厕文明问题上升到法律高度来讨论,规定如厕不文明罚款,督促公众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本身就是一种文明意识使然,这种带有共性的小题大做值得肯定。
“尿歪”罚款看起来有点滑稽,但是也反映出城市对文明现实的无奈与焦虑。如果相关法规能给公众心灵上的震撼,公众逐步养成文明如厕习惯,即便偶然不小心“尿歪”了,恐怕也没有人真正去罚款。我们对此大可不必上纲上线,一味吐槽。
要我说,“尿歪”罚款有其可爱之处。不谈大道理,树立文明理念,养成文明习惯,就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起,从如厕文明做起。□胡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