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宁德8月21日讯(本网记者邱丽娟 实习记者黄晓佳)近日,福建省古田县48名民办退养教师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他们的退休工资还不到公办教师的一半,而医疗保险至今未办,致使这些在最艰苦最偏僻的山沟里奋斗过数十年的民办教师退养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
据退养民办教师们反映,古田县现有退养教师48名,他们大多自六十年代中末参加工作,工龄教龄都是20年以上,有的超过25年。按照宁德地区“关于民办教师退养后生活待遇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他们的退养费应按公办教师退休费70%的标准发给,而医疗保健待遇参照公办教师的标准执行。
“而事实上,我们直到2012年才领到退养后的养老补贴,每人每月264元。目前,每月只有1400元左右的退休工资,而医保问题,我们反映了长达15年,至今未得到解决。”退养教师余泽露说。
徐玫珠,今年81岁,古田县民办退养教师。同余泽露一样,在退养后相关部门一直没有为她办理医疗保险。徐玫珠说,“我们这批人中,最年轻的也67岁了。一上年纪,大病小病不断。可哪敢轻易上医院呀,没有医保,看病都得自己掏钱。一千多块工资,每一毛都得省着花。”
徐老师还告诉记者,不久前刚去世的陈金叠老师,生前一直在生病,“每次痛得难受了才敢去医院,因为没有医保,怕看病要花大钱。孩子每次看他难受的样子,都很心痛。可老人太固执了,硬是舍不得花钱上医院。”
“毫不惭愧地说,在那段最艰苦的岁月里,在那些最偏僻的山沟沟中,我们将青春奉献给了教育事业。那时候,一个人要教四个班级的复式班,是语文老师,是音乐老师,同时也是体育老师。照顾没有爹妈的孩子,为没妈的孩子补衣服,是学校老师,也是家庭保姆。每月工资只有14元……”回忆起那些在山区教书的日子,余泽老师不胜感慨。
退养民办教师们认为,他们为教育事业奋斗了数十年,应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依据《劳动法》,他们应享有退休、医疗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而且,宁德地区《宁署教人[1998]3号》和《宁署财事[1998]2号》文件,曾明确规定医疗保健待遇参照公办教师的标准执行。因此,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立即为退养民办教师补办医疗保险。
古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民办退养教师一个人要一次性补缴25年的医疗保险费,每人共计约6万5千元,其中,个人负担20%,所在单位负责80%。鉴于县财力和退养教师人数较多等实际情况,拟参照宁德市其他县(市)做法,让民办退养教师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目前正在协调之中。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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