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铁路用地开发,要防止某些地方铁路部门以铁路建设的名义违法占地、圈地,相关部门当履行监管责任。
国务院8月19日发布《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意见》第四条提出,加大力度盘活铁路用地资源,鼓励土地综合开发利用。
盘活铁路用地资源,只是解决铁路资金短缺的其中的一剂“药”,但却是一剂“良药”。
从国外经验来看,不少国家的铁路建设和运营都与房地产开发相衔接,利用土地沿线升值的空间以及利用场站商业开发的持续性收入,来补充铁路建设资金和未来铁路运营中可能产生的亏损。据悉,日本铁路在实行市场化改革以后,也曾利用盘活铁路周边房地产来增加收益,降低负债。
通过盘活铁路用地,不仅可解铁路资金之渴,还可以让闲置铁路土地、低效使用的铁路用地高效利用,让铁路土地资产保值增值。另外,可以拉动“铁路经济”或者铁路沿线的地方经济,对中国经济稳定增长也是大有好处。不过,如何确保铁路用地既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又能减少各种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在笔者看来,铁路用地开发首先要确保铁路安全。显然,铁路用地多数分布在铁路轨道和铁路站点附近,如果某些项目建设施工不当,就有可能威胁到铁路安全或公共安全。因此,铁路用地开发,安全是第一位的。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谈铁路用地开发。尤其是,不能让土地商业开发影响到铁路项目建设。
其次,虽然鼓励铁路用地开发,但不能过于依赖土地开发与增收——即合理开发、利用土地,不能沉迷于土地开发。众所周知,很多地方政府长期依赖于“土地财政”难以自拔,导致地方财政收入来源过于单一。对于中国铁路总公司而言,主营业务还是铁路运输,不能因为土地开发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就变成热衷于土地开发的“地方政府”或“开发商”。
另外,鼓励铁路用地开发还要防止某些地方铁路部门以铁路建设的名义违法占地、圈地。据相关报道,国土资源部开展的2009年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公路铁路项目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大范围存在,全国公路和铁路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占到全国总数的一半以上。这次鼓励铁路用地开发,必须警惕铁路违法占地“抬头”。
既然国务院《意见》明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负责铁路用地开发的相关工作,意味着相关部门不仅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还要肩负起相应的监管监督责任。可以预见,在《意见》指引下,在相关部门监管监督下,盘活铁路用地将会成为拉动“铁路经济”、增加铁路收入的一匹“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