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期因连日暴雨,汕头市遭遇了特大洪灾。有网友爆料,汕头一鳄鱼养殖基地被洪水冲垮,数千条鳄鱼不知所踪。汕头政府应急办在官方微博辟谣该养殖基地堤围高,鳄鱼无法游出,更未出现数千鳄鱼游出情景。可之后电视台就播出鳄鱼出没镜头,新闻称确有鳄鱼出逃,已捕获19只,其余还在搜捕。
这边当地应急办辟谣的消息,刚给民众吃了定心丸,那边实拍捕获出逃鳄鱼的画面,又让人的心提到嗓子眼。涉事部门辟谣到了如此不靠谱的程度,难免让民众信任大打折扣。
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是谣言滋生的旺盛期。而地方政府,理应第一时间发声,让信息披露跑过谣言,以正视听。但信息披露要注重效率,更要遵循事实,而不能是“萝卜快了不洗泥”,为了辟谣而辟谣。
遗憾的是,在汕头鳄鱼出逃事件中,当地应急办的表现却不怎么“专业”:虽然“辟谣”很快,可“鳄鱼无法游出”的说法,却惹人猜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境下,它极容易让百姓失去警惕,以为“此地无鳄”。可到头来,媒体曝光的情况与此相悖。尽管说,这鳄鱼是否是从该养殖场逃出,目前还存疑,可当地应急办不完整的信息发布,却可能间接地起到“传谣”效果,带来误导效果。
或许汕头政府应急办发布“该养殖鳄鱼无法游出”的消息,是为安稳人心,避免公众恐慌,可即便如此,也不应急着否认传言,而应在调查的基础上,尽可能发布真实信息,这也能对当地百姓起到提示作用:注意避开危险水域,以防万一。只顾着安抚群众情绪,却忘了“温馨提醒”,是对其知情权的架空;而事实性误判,也可能透支信任。
有时候,可怕的不是危险,而是捂盖子的做法。在汕头鳄鱼“越狱”事件上,政府部门“辟谣”理应更审慎,尊重事实,规避“辟谣心切反传谣”,既让公众少了对危险的警惕,还可能造成公信力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