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难中失去两个儿子的谢兰珍蹲在地上,旁边是她的大儿媳和孙子孙女
近1000个日日夜夜过去了,但伤痛仍在。2010年11月2日,海南文昌七州渔场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海难,“琼海口03052”渔船沉没,船上14人中的13人遇难,其中包括一对亲兄弟。他们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海南省是海洋大省,海洋渔业是海南省的水产支柱产业,同时也是高风险行业,海上作业渔民一旦遇到事故致残或死亡,将导致一个家庭的破碎。
为此,海南省拟出台《海南省渔民单独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暂行办法》,将海洋渔业农民纳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让全省约35万从事海洋渔业及海洋运输业的农民在遭受伤害后能及时获得救治。
工伤保险必要性出事家庭精神经济“双穷”
8月19日,海南省人社厅和海南省社保局工作人员到海南临高,就渔民纳入工伤保险一事再次展开调研,记者随行采访。
在临高渔业大镇调楼镇龙楼村,海南省人社部门调研组去看望了一位痛苦的母亲。她就是“琼海口03052”渔船海难事故中双双遇难的兄弟俩的母亲谢兰珍。谢兰珍不停流泪,不时用手抹去眼泪,一言不发,长久蹲在地上,双眼无神。
当地村干部王启刚说:“她以前也是个挺活泼的人,爱说爱笑的。不像现在不爱说话,老发呆。”
环视谢兰珍的家,一间屋子,一张床板坏了的木床,床上凌乱地堆着两个箱子,一张简易的小床,一个衣柜,一个旧沙发,便是全部家当。
12年前,谢兰珍的老伴因癌症去世,出事时大儿子32岁,小儿子29岁。现如今,这个家只剩下了她和大儿媳妇以及两个孙子孙女,大的今年8岁,小的6岁。
在龙楼村能看到盐田,这是个晒盐的村。但王启刚说,晒盐一年只有100多元的收入,所以村民主要以外出打工为主。
王启刚说,谢兰珍家现在每月仅有300多元的收入,要养4口人,其中200多元来自低保,100多元是儿媳妇在家给人织渔网的收入。谢兰珍有脑血栓,儿媳妇不敢离家外出打工。“这个家不知道怎么熬呀!你们能不能帮帮她们。”
2010年的那次海难,两个儿子亡故,谢兰珍家里仅拿到了12万多元的商业保险赔偿。“如果有工伤保险,那情形就会大不一样呀!”海南省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王晓娜说。
工伤保险优越性为工亡者上养老人下抚幼儿
据了解,目前,海上生产作业的渔民参加的主要险种为渔业共同体提供的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渔民购买人身意外险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意外伤害险9.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000元)和20万元(意外伤害险19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1万元)两档,保费分别按250元/人和500元/人计收。其中渔民分别自付200元和400元,中央和省财政共同承担剩余的50元和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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