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8月22日报道,安徽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而在离遇害少女两三米远的地方,就站着两名警察。直到受害者被捅得不能动弹,一位警察才后知后觉地尝试制止歹徒。
或许这名少女在闭上眼睛之前,仍在期待不远处的警察带她脱离险境。然而她的期望终究还是落空了。“有困难,找警察”在这一场景面前,更像是一出活生生的讽刺剧。
而这出讽刺剧的主角,无疑是两位“反应迟钝”的人民警察。直到受害人停止挣扎后才扔出的纸箱,与歹徒自残倒地后才向歹徒喷射的辣椒水,都是最鲜明的注脚。按理说,应对突发事件是警察的日常训练之一,救人的手法本不应如此生疏笨拙,更何况,其中一人还是派出所指导员。因此,官方所谓的“反应慢”实在不是个高明的借口。
可以说,在这一场迟钝的救人中,警察渎职是不争的事实。诚然,穷凶极恶的歹徒手握菜刀,任谁看见都会抖上一抖,愿意见义勇为是道德高尚,不作为最多受到道德谴责。但对人民警察来说,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不可辩驳的职责,哪怕现场多么危险,不作为、消极作为就是渎职。
2009年时,全国公安机关曾强调要树立尊重警察权威的理念。可尊重不能强迫,如果警察自身的作为都无法让人尊重,又何以要求民众尊重警察?就在不久前的6月,清远市的2名男孩发生溺水,现场的6位民警却眼睁睁看着救人的父亲因体力不支被水流卷走,无动于衷。
当这一系列的事件给警察贴上了“胆小”、“退缩”的标签,再遇到突发事件,民众还能信任谁,依靠谁?如果民众的生命无法托付给曾经信任的人民警察,警察的尊严何以维持,国家权威的尊严又何以维持?这两名“反应迟钝”的警察抹黑的不止是光荣的警察群体,更是不可或缺的国家权威。
警察的使命在于保护公民,不论这保护会付出何种代价。这不是对警察的苛刻,只因他们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他们的肩上承担的是亿万民众对平安幸福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