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追讨“分手费”无果,在前男友的单位欲以自焚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近日,广州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查,2008年初,陈某在海南省认识了在广州工作的张某,张某刻意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以单身身份和陈某相恋,很快两人同居。之后,张某每次到海南出差,都会与陈某生活在一起。半年后,陈某才发现张某已有家室,感到很伤心,但张某承诺与妻子感情破裂已准备离婚,一番甜言蜜语让陈某再次相信了“爱情”,两人继续保持同居关系,期间,陈某曾两次怀孕到医院做人流手术。
然而在2011年底开始,陈某发现张某慢慢疏远她,于是她来到广州寻找张某,并租房住了下来。后来两人感情分分合合,到2012年4月份,陈某发现张某与一名女子关系不寻常后,决心分手。提出分手时,张某向陈某许诺给她30万元“分手费”,作为感情补偿。但之后陈某觉得张某开始回避她,“分手费”也一直不见踪迹,于是多次到张某的单位闹事,以求单位领导出面协商。
一直得不到回应后,2012年8月26日22时许,彻底愤怒的陈某到广州市海珠区某加油站用10块钱买来一瓶柴油,并打110声称,准备在凌晨3时多去张某单位门前淋汽油自杀。一直到凌晨4时左右,带着酒意的陈某拿着柴油往自己身上淋湿,手持打火机走向张某的单位,准备以自焚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幸运的是,当陈某走到距离张某单位门口几十米处,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和保安制服,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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