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8月23日讯(记者张娜)河南濮阳网友赵女士称,她家拉液化石油气的车辆在邯郸邱县因没有配备防毒面具,被罚1000元。今日,邱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站执法综合队办公室主任李辉向记者解释说,这位濮阳网友所称防毒面具实为呼吸机。依照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网友质疑运送液化石油气车辆未配防毒面具被处罚
河南濮阳的赵女士自1998年开始从事危险品运输,8月20日,她与司机开车在106国道行经邱县境内时,被邱县交通局运输管理站的执法人员查住。执法人员称其车辆没有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要求处以5000元的罚款。
赵女士想知道:“河北省是否有相关规定,载有液化石油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防毒面具,这种气体无毒根本不需要携带防毒面具啊!”赵女士表示,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其他地方从未听说过要配防毒面具。
“车辆被扣住后拉到停车场,开始要5000后来罚了1000元。”赵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一个停车场都停满了被处罚的车辆,“有一个卖爆米花的车上面装着机器,说人家没资格证罚了1500元!”赵女士认为奉理由五花八门的同时质疑:罚款金额还可以讨价还价。
(原标题:网友:运送液化气车辆要配防毒面具?邱县执法单位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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