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韶关8月27日电广东乐昌警方27日向媒体通报,一宗11年前的强奸杀人案终于告破,涉嫌强奸杀人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华、陈某红被警方依法逮捕。
警方通报称,作案后潜逃藏匿的罗某华和陈某红均已娶妻生子,因作恶太多,俩人都非常关注警方动态,收看法治报道、阅览破案书籍成为他俩11年来的“必修课”。
2002年7月3日10时许,乐昌110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市河南镇洪莲村委斗门村的松树林中发现两具女尸。案发地在乐昌市河南镇洪莲村委的一个偏僻的山岭,两名女受害人年约16、17岁,一名趴跪在地上,下身赤裸,颈部被电线缠绕,惨不忍睹;另一名仰躺于地,衣裤整齐。经法医鉴定,两名受害者系被人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乐昌市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7·3”命案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现场勘查时,办案民警在两名死者身上检出两名犯罪嫌疑人的DNA成分,同时在死者身上还找到两张广州至衡阳的车票。专案组以火车票入手,确定死者为湖南衡阳籍李某花和李某菊,生前在广东顺德北滘镇某发廊打工。
为查清真相、缉拿凶手,乐昌警方专案组先后辗转广东顺德、湖南衡阳等地调查,但因案发现场留下的线索很少,该案一直悬而未破。
2013年6月6日下午15时许,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打来电话,发现该市一名盗窃疑犯的DNA数据与姐妹奸杀案中所提取到的DNA信息吻合。此人姓名为罗某华,男,1977年出生,湖南永州人。在通报乐昌警方的同时,永州警方布置抓捕罗某华。
随后,罗某华被押解回乐昌,接受警方的进一步调查,在铁证面前,对其伙同陈某红强奸杀害姐妹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红也是湖南新田县人,1978出生,同样有多次前科,民警调取陈某红之前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时提取到的DNA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与另一被害人李某菊身上遗留的DNA完全吻合。警方随后将已潜逃的陈某红抓获,经审讯,陈某红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在2002年7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罗某华、陈某红在广州火车站准备乘坐当晚21时许的火车回湖南,俩人在候车室大厅内遇到坐同一趟火车回湖南的李某花和李某菊姐妹二人,见姐妹俩年轻貌美、着装时髦,心生歹念,便主动上前搭讪,以老乡的身份套近乎,花言巧语骗得姐妹俩的信任,随后一同上了火车。
火车到达韶关站时,罗某华和陈某红俩人以“坐错了火车,要下车转车”为由,将姐妹俩骗到乐昌火车站。
临近天亮时,罗某华和陈某红连哄带吓将姐妹俩带至乐昌市河南镇洪莲村委斗门村斗门东山上的松树林中,对姐妹俩分别实施了强奸。之后,俩人怕罪行败露,又残忍地将李某花和李某菊姐妹俩扼颈杀害,并劫走俩人随身携带的财物,逃离乐昌。
11年来,罗某华和陈某红一直藏匿在老家新田县,且均已娶妻生子。因作恶太多,俩人都非常关注警方动态,不但收看法治报道,还收集阅览各种破案书籍。
之后,俩人还陆续犯下了诈骗、盗窃、组织妇女卖淫等罪行,前科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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