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不论是上了黄牌的超标车,还是没有上牌的超标车,都禁止在海口市上路。据统计,目前海口超标的电动车有将近31万辆。那么到时将如何处理这些数量庞大的超标电动车?8月27日,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鸿宇在作客《问政》节目时表示,交警部门正在协调电动车协会及电动车厂家和销售商家,让超标车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淘汰,让超标电动车有序地退出道路。
自《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电动车合法标准及上路要求等事宜广受关注。根据《办法》里的规定,之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可自2012年1月1日起的90天内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临时通行许可,取得临时通行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路。但是,超标电动车的临时通行期限只有2年,期满后交管部门将予以收回注销。
据了解,自2014年1月1日起,不论是上了黄牌的超标车,还是没有上牌的超标车,都禁止在海口市上路,违者将按照规定处以1000元的罚款。
对此,市民陈先生有点担忧:“那到时骑车上路就会被罚款,不骑车的话超标车怎么处理?”据陈先生了解,全海口市像他这样有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用户还有很多,也有同样的疑惑。
林鸿宇表示,交警部门现在正在进行让超标电动车有序地退出道路的前期准备工作。“我们正在和电动车协会研究如何能够让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之前也已经进行了一两个试点置换。同时,也会协调电动车厂家和销售商能够让超标车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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