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商业城涉嫌违建,在海口市规划局未能查到有关新港商业城的任何报建手续,相关单位承认其“未批先建”,新港商业城为何还能建成营业?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问题?
查处时执法中断
28日,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小卫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关于新港商业城涉嫌违建一事,该大队执法人员以前确实查过,当时还依法要进行拆除,但后来在准备执法时,执法人员又被局里面叫了回来,其中原因他们下面的执法人员也不清楚。另外,在该大队的卷宗内暂时也找不到当时执法人员出勤查处的相关记录。
既然没有查处记录,那这个新港商业城到底属不属于违建呢?李小卫立即吩咐两名执法人员赶往新港商业城再次进行调查。
再查依旧无报建手续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到达新港商业城后,前一天向记者否认此处是违建的那名男子又再次现身。经其自我介绍,他为海口洪鑫隆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温某。
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温某提供相关报建手续,温某拿出了三张文件的复印件,其中一张为2012年9月,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龙华区政府发的《关于请求对新港路9号进行临时改造建设的函》,另两张分别为龙华区城管局和龙华区住建局针对该函向龙华区政府作出的相关答复意见。
执法人员称,这三份复印件根本不能作为报批手续,随后,执法人员给当事人分别下发了《案件初查通知书》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中指出:改正措施如下:1、补办相关的报批手续。2、如不能补办,自行拆除该临时建筑物。逾期不改正的,该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市城管局未收到过申请
28日下午,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海口市城管局综合协调处、龙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到了实地进行查看。
关于之前查处的情况,龙华区城管局局长邓宗坚介绍,该局在去年8月份就已经对新港路9号的场地改造进行过调查,由于相关当事方没能提供任何报建手续,该局执法人员已经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方立即停止建设违法建筑行为,并且补办相应报建手续。“但是后来,他们单位将报批申请报到市里面之后,我们考虑到涉及本地国有大企业的场地资源改造,企业发展也有难处,同时,市里面当时也派人到现场了解过,相关报建手续也在进行当中,所以当时这个事情就缓了缓。至于下一步怎么做,还得由市里面决定。”
针对此事,海口市市政市容委、海口市城管局综合协调处一负责人介绍说,之前他们收到的只是关于新港路两边临街铺面做便民疏导点的申请,该申请内容超过了他们的审批范围,所以他们并没有批。至于新港路9号场地改造的申请,他们根本没有收到过。
该负责人还表示,28日南国都市报将新港商业城涉嫌违建的事情报道后,海口市城管局的领导比较重视,并要求他们综合协调处关注此事。所以,当天下午,他们便到现场查看,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待领导研究讨论决定后,再作下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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