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作为我省生态核心保护区,有“绿色宝库”美称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探索打造中部绿色崛起试验示范区的同时,不断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报今起不定期推出走进中部·琼中专栏,展示琼中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敬请关注。
“因公来检查工作、乡里开会及培训的公务人员,一律安排在乡镇食堂就餐。”这是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的一条公务接待规定。正因为这条规定,每年可为该乡节省出5万至8万元的公务接待费用。
“上安乡公务接待严格控制用餐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按标准派餐,主要领导统一审批后交由饮事员备餐,并定期公示开支情况。”上安乡干部曾垂宇介绍,今年上半年,上安乡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7万余元。
上安乡这种“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大瘦身”只是其中的一例,在琼中,各级部门自上而下厉行节约、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已然成风。据该县财政部门的数据表明,2013年1月至6月,琼中共压减了300万元的“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节支126万元;公务用车比去年同期节支174万元。
去年以来,为有效遏制超标准公务接待和公款大吃大喝现象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及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琼中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二条规定》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意见》,文件下发后,该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要求,严格执行规定,从领导到普通干部,身体力行,人人争当表率。
琼中县委、县政府规定:在县内之间的公务接待要按标准接待,不喝酒,不赠送礼品,不上高档菜肴,严禁上野味;严禁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节假日期间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各级领导干部到乡镇开展公务活动,如需用餐,原则上统一安排在乡镇食堂就餐。
在经费报销方面,该县明确规定接待费在财务上必须单独列项,不得与会议费及其它费用混列。接待费报销必须有经手人、分管领导、审核人,并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把报销关,拒绝一切不符合要求的接待费报销。
“虽然各种经费减少了,但工作效率却提高了不少。”这是琼中许多基层干部的深刻体会。驻点琼中红毛镇什寒村“村官”小唐告诉记者,如今基层接待有了一个“大变化”,不管是省里还是县里的领导干部,来什寒村开展调研活动,少喝酒了,中午大家吃个便餐,腾出时间午休,而不耽误下午的工作。
琼中县委书记孙喆说,县里将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各级部门自上而下厉行节约,把“三公”经费中节省出来的钱,主要用于投入民生、“三农”、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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