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陈康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0日在北京表示,光大证券“8·16”异常交易案件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进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对其罚没金额5.23亿元人民币。
根据光大证券2013年半年报,该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仅为8.11亿元。分析人士指出,“8·16”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光大证券三季度出现亏损。
前述发言人是在当天召开的专项发布会上作如是表述的。该发言人指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虽是因交易系统设计缺陷导致的,但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证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在考虑对冲风险、调剂头寸,降低可能产生的结算风险时,采取了错误的处理方案,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发言人指出,光大证券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内幕交易案件,涉及跨市场交易,属新型案件,因此证监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咨询后,认定追究光大证劵内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责任是适当的。
一、没收光大证券对冲风险违法所得约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没款金额共计约5.23亿元。
二、对时任光大证券总裁的徐浩明等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四、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责令光大证券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
上述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依法追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行政法律责任,反映了证监会严惩违法违规,维护市场公正的一贯决心和态度。现已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研究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则,提升市场稳定运行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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