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8月31日消息(记者赵莎)《海口市第三批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8月份才公布,然而车主彭勇5月份就买到了《目录》内的电动车,商家承诺该车可上合格电动车车牌,然而彭勇前往交警部门上牌时却遭拒。“这到底是咋回事?8月份公布的合格电动车为啥5月份就开始卖了?上不了牌该谁负责?”彭勇满腹疑问。
投诉:5月份买到8月份公布的合格电动车
29日是海口恢复电动车预约登记上牌第一天,车主彭勇带着预约单前往椰海大道上牌点为车辆上牌,查验车辆时,工作人员称其电动车型号在《海口市第三批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目录》内,该《目录》8月9日才发布,系统资料尚未更新,暂时不能办理上牌。
“这是咋回事?难道电动车行老板骗我了?”彭勇说,他于5月14日在文明东路一家电动车行购买了这款天津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车,当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称,该车符合标准可以上合格电动车蓝牌,拿到车后,他立即前往上牌点领取了预约单,没想到等了3个多月仍上不了牌。“商家提前销售尚未公布的合格电动车车型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为何工商部门没有查处?”彭勇质疑道。
工商:车主可同价换车或全额退款
对于彭先生的疑问,海口市工商局市场处主任陈华章称,遇到此种情况市民可拨打12315投诉,工商部门会对商家进行查处,市民凭购车发票等相关凭证可要求商家同价换车或全额退款。有些商家为了牟取高利润,销售电动车时以欺骗消费者的方式来出售更多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可轻信商家承诺,注意保留票据、商品合格证等证据,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根据规定,对于商家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将依法没收车辆和违法所得,处销售车辆(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车辆)货值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将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巡查,检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发现,将会对其做出处罚。若市民与商家出现纠纷,或者市民发现商家的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我们会尽快赶到现场协调处理。”陈华章说。
质监:造成损失经销商负全责
《目录》公布前,商家开始销售《目录》内电动车,是巧合还是商家提前知情?对此,海口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称,未列入目录之前就提前销售电动车,是经销商私下交易的违规行为,不存在“巧合或商家提前知情”的情况,这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消费者可以举报,造成的损失经销商要负全责。
该负责人建议,市民在选购《目录》内的合格电动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问:向商家询问该电动车的基本情况,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列入目录、是否超速、超标等;二看:看商家提供的车型产品合格证,对照该车的车架号,看是否一致,然后对照《目录》,看是否列入目录;三试:现场试驾该车,检查车辆的性能及速度是否符合要求;四索证:在正式购买该电动车后,要向销售商索取齐全有关的凭证,如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等。
同时,销售商来说销售出去的电动自行车因超标或未列入目录等情形导致消费者无法上牌的,由销售商承担责任,必须原价回购、换购或召回处理,消费者如遇到上述情况,及时向工商或质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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