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4日消息(记者蔡康)连日来,海口府城中学部分老师投诉称,府城中学校方长年使用水井供水,经有关部门检验不能饮用,但学校坚持不同意用自来水,只让教职员工饮用井水,但又按自来水公司水价标准收费。
9月3日下午,自称是学校教职工的张先生说,府城中学教职工宿舍大院里共有4栋楼,但奇怪的是,这4栋楼有部分人饮用井水,有部分人饮用自来水,有时候自打井出来的水都需要经过沉淀才能使用,教职工多次跟校方反映,希望能供应符合标准的自来水,但是校方不予理睬。有的教职工曾找过相关检测部门检测井水,得出的结果是这些水达不到生活用水的标准,不能饮用。而让人不解的是,校方还按自来水的标准收取水费。
针对老师反映府城中学自打井水不合格却按合格自来水收费的问题,市教育局派工作人员深入学校调查了解,确认该校自用深层地下井于1995年建成投入使用,具备合法的使用手续。关于水质的问题,该校自用深层地下井水每年都送有关部门检测,不存在老师们所讲的不能饮用的情况。2012年5月4日,海口琼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的检验报告,该送检水样所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关于水费的问题,学校现在的水费按2元/吨收取,这个费用的产生大概是这样的:水资源费0.22元/吨,水排污费0.8元/吨(按100%计),水税费用0.6元/吨,超计划用水量1.55元/吨(每年按该井抽用水总量的20%计算),抽水所用电费约0.28元/吨。另外还有聘请人工费用,设备折旧、维护费用等。所以学校按2元/吨的收费标准收取比较符合实际生产水所发生的费用。
据介绍,海口市水务监察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曾经派人上门到学校协商使用自来水事宜,学校原则上同意,但至今仍未能实施,主要原因是经费问题。据自来水公司大概的预算,大约每户要承担2000元左右的费用。学校正在与自来水公司协商,将尽快解决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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