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5日消息(见习记者 曾丽园)9月5日上午,海口市民李先生向海口网记者反映称,自己与同事一行在前往琼海的东线高速公路上疑被碰瓷,支付了对方要求的250元。交警建议,遇此事应立即拍摄照片留下证据并报警,等待公安到场处理。
9月1日上午,李先生与同事一行20余人,驾4辆轿车前往琼海游玩,在东线高速黄竹至琼海路段竟遇上碰瓷。据李先生回忆,当时他驾车正常行驶在琼海高速路段,突然一辆车牌号为琼AD3821的银白色锐志车追上来,并摇下车窗冲李先生的车辆喊话,要求李先生停车。“我以为出了事故便马上停车。”李先生对记者说。
对方车上下来5名穿着斯文的男子,“他们说我的车在超车的时候刮到了他车的后视镜,要求我们赔偿380元。”而对方车辆的后视镜确实有两条刮痕,李先生非常疑惑,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达到120公里,若发生剐蹭怎么会没有一点动静呢?随后,李先生的同事驾车赶到,对方见人数渐多,便松了口,“我同事问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说是小事,给250块钱就行了。”
事发当时,李先生及其同事就拨打了110报警,“当时接线的工作人员说半小时后赶到。”但由于着急前往目的地,也担心对方是当地不法人员,而自己正好要前往琼海旅游,“我当时脑子都蒙了,就给了他们250元。”
支付完250元,李先生继续驾车前行。没多久竟发现,同一辆车的同一伙人又要求另外的车辆停下,“跟我们当时一样在商讨着什么,我们一定被讹钱了。”
对此,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科周科长建议,市民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保持镇定,要求对方出示驾驶证,并拍摄下车辆车牌号及车上人员,及时报警,等待公安到场处理。
“一定要留下证据,拍摄车辆人员,因为这辆车有可能是套牌的。”周科长说,要让对方知道已报警,“这样他们可能会停止敲诈行为。”就110表示半个小时后到场是否不够及时的问题,周科长认为,在高速公路路段民警半小时后到场属正常,“车主一定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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