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后,杨达才被带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昨天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法庭不认可其有自首情节。最终被告人杨达才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杨达才当庭并未表示是否上诉。
庭审现场面无表情
据新华社报道,5日9时30分,杨达才被法警带入现场。与庭审时一样,杨达才仍穿着橘红色看守服,从进入法庭到庭审结束,杨达才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将两手交叉放在身前,肃立聆听法官宣读判决书。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达才家庭尚有50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在庭审中被告人杨达才及其辩护人亦没有提出新的证据,且对此数额均已表示无异议。故法庭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其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予以确认。
最后,法庭判决被告人杨达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赃款25万元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赃款504余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自首情节未被采纳
在8月30日的一审中,杨达才自我辩护称,自己是在检察机关不掌握其受贿的情况下,主动交代受贿25万元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轻量刑。
法庭认为,在杨达才主动供认前,检察机关已经查明,杨达才及其妻子、儿子、儿媳妇名下有财产1177万。说明在杨达才交代之前,检察机关已掌握其犯罪事实,有重大受贿犯罪嫌疑。面对如此巨大的非法所得,杨达才仅仅交代了受贿25万元犯罪事实。法庭认为不应以自首论处,自首情节不予采纳。
去年8月,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视察车祸现场微笑的照片引发网友搜索,他被网友“搜”出了各种名表,被称为“表哥”。今年2月,杨达才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声音
众所周知,杨达才腐败案件是因他在“8·26”车祸现场一个不合时宜的微笑引发的,虽然有偶然性但也折射出杨达才贪腐的内心世界。
——该案审判长
■ 马上评论
“表哥”获刑“表”不能没交代
9月5日上午,“表哥”杨达才案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达才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获刑14年,受贿赃款25万元和504余万元来源不明赃款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表哥”落马,引线无疑是那“不合时宜”的笑:去年8月,他因在事故现场“微笑”,而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民对其“人肉”,扒出他有11块名表,他也因此获得“表哥”名号。尔后在网民穷追不舍的“扒粪”下,他被曝出“浑身都是宝”。
现在看来,杨达才因笑惹祸,似乎有点“冤”:他面含微笑,或是面相难改,而非冷血表现。可从结果来看,这算是“歪打正着”:网民据此深挖,按图索骥,发掘出其腐败事实,也是“意外收获”。
而今“表哥”已获刑,但遗憾的是,诸多名表从何而来,至今存疑,非但庭审上丝毫未提及,一审宣判中,对名表等是否包含在赃款之中,也未作说明。
毋庸置疑,杨达才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其犯罪情节中的“重头戏”,也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可这不表明,就该对名表等不予追究。事实上,11块名表、估价很高的眼镜、名牌腰带等,可谓奢侈,很可能就是腐败的重要证据。
在“名表门”曝光之初,面对公众质疑,杨达才曾作回应:自己十多年来确实买过5块表,但是“用合法收入买的”。但这未能平息猜疑,随着被扒出的表数增多,该说法也很难站住脚。
去年12月,陕西省纪委曾表示,正在对杨达才购买手表的发票进行核查。可时至今日,对于这些表究竟是否系杨达才“合法收入”所买,当地都没给公众一个说法。
不可否认,名表等物件所抵的价值,或许跟其赃款相比,只是“小巫”,但并不意味着名表情节可以搁置。
如今“表哥”已被判刑,可对于“表”象,不能没个交代。在公众疑窦丛生的情况下,纪检和司法部门理应回应舆论关切,对名表等来源加以说明,以解公众之惑。
佘宗明(媒体人)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