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海南特区报报道了海南三亚的周女士为祛除脸上雀斑,在一家名为“韩国首尔”的美容店做手术,却造成面部Ⅱ度烧伤。当时,记者从三亚卫生监督部门了解到,该美容店由于涉嫌无证经营,曾于一年前被依法取缔。该事件发生后,三亚卫生监督部门再次依法对该美容店进行取缔。近日,该美容店老板不满三亚卫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将三亚卫生局告上了法庭。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将择期宣判。
三亚一美容店涉嫌无证经营,两次被取缔
2011年7月12日,周女士在别人的推荐下,来到位于三亚新风路兆南度假公馆A311室的“韩国首尔”美容店治疗脸上的雀斑。但是经过“治疗”后,周女士脸颊处出现大块红斑,为此她向美容店老板陈某询问治疗是否有问题。对方给了周女士一些药物,称只要继续治疗就肯定没问题。
2011年8月初,周女士脸部症状仍未见缓解,由于担心脸部被毁容,她便前往医院进行诊断,医生建议其立刻停止用药。周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病人双面颊色素沉着,创面伤口,Ⅱ度烧伤,双面颊可见片状色素沉着,褐色,触痛糜烂。事后,周女士一纸诉状将美容店老板告上了法庭,认为美容店老板陈某存在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要求赔偿其损失,2011年12月,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判决周女士胜诉。
记者当时从三亚卫生局了解到,“韩国首尔”美容店因为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缺乏从事医疗美容的资质,属于非法营业。之前三亚市卫生监督部门已两次对其进行取缔和罚款,在“周女士事件”之后,三亚卫生监督部门再次对该美容店进行了依法取缔。
美容店老板状告三亚卫生局,索赔31万元
近期,该美容店老板陈某以三亚卫生局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三亚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亚卫生局赔偿美容仪器损坏费用3.68万元,以及停业期间损失营业额28万元,赔偿总额31.68万元。
5日下午,三亚城郊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三亚市卫生局称,该局对“韩国首尔”美容店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违法。同时该局确实曾依法暂扣该美容店的美容仪器,但之后已将仪器返还给当事人陈某,在交接之时陈某并未提出质疑,不存在损坏仪器的情况;并质疑陈某的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法院依法撤销陈某的诉讼。
据悉,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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