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广西青年装空调摔伤终身残疾 法院帮助讨回45万“救命钱”
8年前,21岁的广西青年岑某在海口一单位大厦外墙装空调时摔伤,落得终身残疾。8年后,海口美兰法院经多方努力,为岑某讨回45万元赔偿款。近日,岑某的姑姑来到美兰法院,送上“执法不徇私、为民办实事”的大红锦旗。
2005年12月11日中午11时30分,当时年仅21岁的广西外来农民工岑某在海口某单位大厦3楼外墙进行空调安装施工,因空调机架上的固定膨胀螺丝突然脱落,岑某随空调机、机架一起坠落到地面,摔成重伤,虽经几家医院全力抢救,仍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二级伤残、终身依赖护理的严重后果。
由于该项安装工程有发包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实际承包人、雇主、雇工等多种角色,存在复杂的法律关系,岑某作为安装人员,未系安全绳作业,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案情比较复杂,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
案件在美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获悉岑某至今仍无法站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家庭又属于特困户,无法承担岑某的生活、治疗、护理费用。美兰法院院长石鑫对该案非常重视,亲自指导、监督该案的执行工作。
因作为被执行人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包工头不是停业就是下落不明,执行工作异常艰难,虽经多方努力,也仅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扣划到6万余元存款,对于申请人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该院从调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股东的注册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入手,寻找执行突破口,终于查找到两家单位股东注册资金投入不实的证据。经过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后,该院依法裁定追加两家公司的股东为本案被执行人,并查封了总包单位两名股东麦某夫妻名下的两套房产。
麦某夫妻对此非常抵触,在不断提出的执行异议和复议被法院驳回后,仍设置种种障碍企图阻碍法院执行。面对被执行人的不配合,美兰法院执行人员仍耐心向麦某释明法律规定,规劝其履行法律义务。最终,麦某夫妻同意设法筹措资金,分批偿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45万元。岑某也同意在利息上让步,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在今年7月底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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