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旅游岛秦子贤”曝料称,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金山公墓建设项目土地补偿费总共800多万元,其中300多万元已被非法私分一年半过去了,除了发放28.77亩土地补偿款外,还有500多万元尚未落实到被征地农户手中。对此,新龙镇党委书记卞晓燕表示,村民举报内容不属实,投诉农户没有被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其举报所称的500多万元土地补偿款已依法发放完毕,不存在违法违纪事实。
村民举报 500万元土地补偿款去向不明
“东方市新龙镇金山公墓项目建设至今将近两年了,我们农户203亩地的土地补偿费被村委会、镇政府以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由而截留、挪用(巧立名目,用于非农生产)、私分!可怕的是,总计80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私分掉300万元后,余款500万元至今去向不明,这其中是不是含有什么猫腻呢?”近日一篇举报网帖迅速引起关注,并引起网友热议。为探寻真相,9月2日,商报记者来到新龙镇政府采访,并联系到该网帖举报人秦亚保等24人。
记者从网帖中得知,24名举报人均系新龙镇龙卧村村民。9月2日中午,秦亚保作为举报人代表接受了记者采访。秦亚保说,东方市政府因“金山公墓”项目征用新龙镇龙卧村土地303亩,其中203亩系近百户农民合作种植的退耕还林地,100亩为村民所经营的芒果地、林地。对于被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龙卧村委会于2011年4月6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法律程序,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通过了《关于龙卧村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但镇政府对该《办法》不予承认。
“直到2011年8月9日,龙卧村委会再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秦亚保表示,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了《龙卧村关于土地征用补偿及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包括“金山公墓”征地和将来“高铁”征地等等)规定:“今后本村的集体农用地被征用,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利益100﹪付给被征用土地使用者,土地征用补偿费扣除10﹪作为村委会用作公益事业外,剩余90﹪的土地征用补偿费连同青苗补偿费、安置费等一次性付给被征用土地的承包使用人。”但是,随即在镇政府干预下使征地补偿款发放受阻。
“镇委镇政府否决了4月6日和8月9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并于2011年10月19日在镇政府召开所谓龙卧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由镇委、镇政府制定的《新龙镇龙卧村村民代表大会关于金山公墓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分配的决定》,且仓促实施了《决定》,把本属于几十人的土地补偿款300万元向全村总人口4000人发放。”秦亚保说。
秦亚保说,村民代表大会合法通过的《办法》,村委会已对被征用的250亩土地现耕作者发放了全部青苗补偿费和部分安置费,但由于镇政府干预,除了发放28.77亩土地补偿款外,其余的土地补偿款500余万元至今未发放给被征地农户。
“镇委镇政府严重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更荒唐的是,新龙镇委、镇政府指使村委会根据‘不合法’的《决定》,把本属于几十人的土地补偿款300万元向全村总人口4000人发放,尚有500多万土地补偿款至今去向不明。”秦亚保表示。
政府回应 土地补偿款已全部依法发放
针对此事,新龙镇党委书记卞晓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秦亚保等24个村民的投诉举报内容并不属实,该24个农户根本没有被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其举报所称的500多万土地补偿款也已依法发放完毕,不存在违法违纪的事实。
首先,根据《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治组织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应当按不少于7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农业厅在《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也对此做了解释,承包土地主要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地,被征地农民主要指享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因此,农户开荒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都不属于上述征地补偿对象,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款应归村集体。
基于此,卞晓燕表示,该24人没有揽财园被征用土地的二轮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何来权利授权曾祥金、杨海燕对该土地进行管理?至于曾祥金2003年3月28日与龙卧村委会签订的200亩《土地承包合同书》属于以“其他方式承包”村集体土地,不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地,依法不能享有土地补偿款。因此,该24人根本没有被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不能享有被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款。
“据规定,龙卧村金山公墓征地土地补偿款归龙卧村集体所有。”卞晓燕说,2012年8月,龙卧村委会将土地补偿款500多万元平均发放给全村4000多人,每个农户分得800元,原告24人也已领了800元。
“2011年8月9日,龙卧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办法》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实质上是将曾祥金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200亩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全部归曾祥金,而非龙卧村集体。镇政府责令叫停并改正于法有据。”卞晓燕介绍说。
对于2011年10月18日通过的《决定》合法性,卞晓燕表示,龙卧村村民代表共有47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39人参加,20人表决同意,将曾祥金“以其他方式承包”的200亩村集体土地的补偿款全部归龙卧村集体所有,80%土地补偿款平均发放给全村群众,20%土地补偿款由龙卧村委会用于公益事业。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该《决定》合法有效。
卞晓燕还出示了“龙卧村金山公墓征地补偿款拨入与支出情况报告”。该报告显示,包括青苗费、地上附着物等1595613.37元已发放完毕,安置费4343553.9元也发给了曾祥金等相关权利人,关于土地补偿款合计5737714.29元则归龙卧村委会所有,80%已经发给全体村民,剩下的20%则留给村委会作为公益事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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