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骨灰撒海、撒散和深埋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江门市骨灰撒海、撒散和深埋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实施。根据该办法,江门户籍居民死后参加骨灰撒海、撒散和深埋等绿色生态葬法,家属可获现金补贴。
据悉,凡是死者生前为江门户籍的城乡居民(判处死刑者除外),报名参加市民政局、文明办、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开展的先人骨灰撒海活动的家庭,报名参加市、县级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树(花、草坪)葬方式的骨灰撒散、深埋(不设专位)活动的家庭均可获得补贴。
根据办法,每具骨灰可一次性获300元的补贴,补贴经费实行市、县两级分担的方式。其中,市级承担200元,县级承担100元。符合条件的,在骨灰撒海、撒散、深埋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由属地市、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将补贴资金划入申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不符合条件的不享受补贴,但可免费参加骨灰撒海、撒散、深埋活动。(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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