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4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特约记者陈国琼)在KTV店内工作的4名保安,为了制止顾客斗殴,却被顾客打伤,这4名保安将顾客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7月4日,秀英法院判决打人的3名顾客支付4名保安相应费用。
经审理查明,年仅22岁的黄某是海口市魅力100KTV秀英大道分店的安保部主管。2012年12月14日晚,黄某上班时,得知某包厢有客人斗殴。于是黄某与保安员邓某杰、王某明、吴某赶到现场,发现李某与赵某忠正持械斗殴。4名保安上前制止,却遭到李某、赵某忠及随后赶来的李某松殴打。黄某被这3人砍伤双手。随后,李某等3人被秀英公安分局行政拘留。经诊断,黄某伤情为双手软组织挫裂伤。黄某治疗5天,因医院无床位,无奈在外住宿,花费医疗费、住宿费、误工费等7000多元。
黄某表示,当时他赶到现场查看时,发现李某与赵某忠正持械斗殴。他便和同事上前制止,却未想竟然遭到对方的殴打。其间,李某还通过电话叫来他的同乡李某松。李某松持木棍、砍刀赶来,伙同李某、赵某忠对黄某以及另外3名保安进行殴打。因为无故被殴打受伤,黄某以及邓某杰、王某明、吴某4名保安将李某、赵某忠以及李某松告上法庭,向这3人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528元到11516元不等的连带赔偿。
秀英法院认为,黄某等4人起诉其人身受到李某、赵某忠、李某松的侵害,3人虽然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理,但亦应对黄某及其他3名保安因其过错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7月4日,秀英法院判决李某、赵某忠、李某松支付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7498元。分别支付其他3名保安邓某杰、王某明、吴某三人4304元、5290元以及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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