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海口市民陈先生与男子谭某某合伙创业,本来想大赚一笔,没想到生意还没开始,对方在收到他的10万元创业资金后竟然消失了。警方建议陈先生到法院起诉谭某某,由法院查封其车、房等财产,强制执行还款。
据悉,陈先生在海口道客村做零售生意,谭某某之前常去他所经营的商店买东西,两个人因此相识。今年4月,谭某某找到陈先生,说有个很好的网络游戏项目,希望能与陈先生合作。陈先生听他说得头头是道,而且还承诺项目做起来后,每个月分给他1万元红利,便信以为真。4月14日,陈先生和谭某某签订了合作网络游戏的项目合作协议。陈先生为甲方,谭某某为乙方。根据合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8台电脑和QQ三国游戏项目,总投资5万元。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技术和管理。”
陈先生说,签订合同后,他给了对方5万元,但项目进行得并不顺利。此后,谭某某多次找他要钱,称资金不够,如果不加钱,项目运转不起来。陈先生说,他陆陆续续给谭某某5万元,加起来一共给了对方10万元。“我给他这么多钱,项目始终没开始,我催得紧了,他就给我写借条,说项目要是不赚钱就把钱还给我。”陈先生说,从6月起,对方竟然不接他的电话,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陈先生说,谭某某除了花2.9万元买了8台电脑,其他什么也没做。签合同时,谭某某向他保证准备2个月后可以营业,并承诺每月14日至18日期间付给陈先生分红1万元,逾期未结算,陈先生有权要求谭某某赔偿(总投资额5万元的双倍)或终止合同。可如今对方人都不见了,陈先生不知该找谁赔偿。
谭某某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海口市龙华区海秀大道顺发新村宿舍,陈先生说,他多次去找也没找到。
对于谭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从陈先生提供的资料看,对方有固定家庭住址,又写了借条,目前并不构成合同诈骗。该负责人建议陈先生到法院起诉谭某某,由法院查封其车、房等财产,强制执行还钱。如果谭某某确系签订合同后携款逃逸,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其构成犯罪,届时再由法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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