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可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的放行方式。口岸、产地两道关口,变为了一道关口。
据了解,自2008年7月起到今年8月底,海南已对28家出口企业涉及200多种出口产品实施了省内直通放行。至此,我省共有54家出口企业获得了省内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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