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获的野生动物记者琼文摄
近日,万宁森林公安局开展“搜猎”行动,派民警秘密侦查和打击非法捕抓、贩卖、猎杀野生动物,共查获两起非法捕抓和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扣蟒蛇、眼镜蛇、野生乌龟及猫头鹰、白面鸡、画眉、珊瑚鸟等野生动物78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黄某两人。
11日中午,万宁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扛着几条蛇和乌龟在兴隆镇温泉大道上旁售卖。森林公安局局长裴振波接到汇报后,立刻带领民警赶到温泉大道盘查,当民警盘查到温泉大道某知味园时,看到一50多岁男子正在向该酒店兜售野生动物。民警迅速上前将兜售野生动物的男子郭某控制住,当场缴获蟒蛇一条、眼镜蛇两条和野生乌龟六只。民警依法将郭某传唤回去调查。经审讯,郭某对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13日,万宁森林公安局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兴隆镇四小对面一黄姓男子利用店铺早餐为幌子,悄悄经营暴利的购销野生动物鸟类。裴振波马上指令民警赶到兴隆查处该非法购销野生动物案。民警到现场后,从铺面外看只是一个卖早餐的店铺,于是决定先派两位身着便衣的侦查员假装成买鸟的“顾客”,到该店里询问老板黄某是否有鸟卖,想买几只鸟回去煲粥。老板黄某见“顾客”上门,连忙称有,并带两位侦查员到店铺后面选鸟,当侦查员看到店铺后面有6个铁笼里都装有鸟时,悄悄向守候在外面的其他民警发出行动的信号。民警里应外合,当场将涉嫌销售野生动物的黄某控制住,并将该店铺里蓄存的鸟类全部扣押同进传唤黄某回去调查。
经审讯,黄某对其销售野生动物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万宁市森林公安局的负责人表示,对于该批查扣的野生动物,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已采集样本送去权威部门鉴定,结果出来后将做出进一步处理。目前,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已依法对涉嫌捕抓、贩卖野生动物的郭某、黄某两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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