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前的铺面。
海口网9月16日消息(记者 谈星余)15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去年在府城城东市场旁租了一个铺面,然而离出租合同到期还有半年时间,该铺面竟被人拆了,这让他十分不解。
根据2012年4月12日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市民马先生将海口市琼山区琼州大道83号临时铺面出租给陈先生,租期为两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然而,原本合同要在2014年4月才到期,还有半年多时间,陈先生却接到他所租铺面将要被拆的消息。
陈先生称,他和马先生签订合同租下该店后,又将该店转租给一位王姓先生并签订合同,约定租期到2014年3月,此后该店铺一直由王先生经营着一家早餐店。8月15日,王先生告诉陈先生,这个店铺正在被拆,里面东西都被搬了出来。“因为铺面突然被拆,现在王先生找我要回租金。”陈先生表示,他曾多次找到租给他铺面的马先生讨要说法和要回租金。但马先生则表示,铺面并不是他拆的,没有理由找他要钱。
马先生告诉记者,该地原是属于海南中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2012年3月,他向该公司租到该地,并在上面建起一些临时商铺。双方租地合同约定,2014年4月19日到期。后来,该公司将土地拍卖给某开发商。“现在房子究竟是谁拆的,我也不知道。”马先生表示。
海南中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块地原先是属于该公司的,后来将地转租给马先生,今年7月,该地被拍卖给某开发商。“我们签订的合同规定,该地租出后不可以再转租。”该负责人表示,没想到马先生却将该地建商铺后转租给其他人,违反了双方合同约定。至于房子谁拆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不知情。
“这些房子都是我们拆的,对于有些合同没有到期的商铺,我们该补偿的都已经补偿了,在这之前也都征求了大家同意的。”某开发商负责人表示,虽然以前铺面被拆了,但现在在建设新的商铺,之前有合同的铺面也都同意和开发商续签了。拆除之前,他们先后给8家租户下了三次通知,一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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