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龚爱爱站在被告席上。
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龚爱爱作为被告人出庭。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9月18日发布公告称,定于9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该院二楼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
今年初,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套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房姐”所拥有的“多户口”一事也引发质疑。“房姐”龚爱爱曾回应称,其家族是个大家庭,拥有煤矿等产业,而其买房的钱全是合法所得。部分房产为家族共同购买,不少房子还有贷款,需要每月还贷。
据媒体报道,龚爱爱其三个虚假户口登记地址有两个为陕西神木县,一个为北京市朝阳区。其中,前两个分别迁自山西临县和兴县。
1月30日,北京警方证实发现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依法对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所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予以查封。
同时,据公安部通报,经北京、山西和陕西三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为陕西“房姐”龚爱爱违法办理户口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这7人为原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石楼派出所民警刘某某、北京某教育考试院服务中心员工张某、北京某教育考试院退休职工苗某某、北京硕腾培训公司经理刘某某、原山西省兴县公安局魏家滩派出所民警白某某、原山西省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民警李某某、原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张某某。
1月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4日,神木县公安机关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
今日与龚爱爱同时审理的还有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三个与龚爱爱相关的案件。王红霞为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贺亚玲为时任神木县大柳塔镇副镇长,张和平为时任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华为时任人民路派出所教导员,这4人均因对龚爱爱户籍办理中负有责任而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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