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韩俊应邀赴陕西作“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的专题报告时,详细解读了广东“农民工积分落户”的做法,并透露“这一制度或将在全国推广”。(9月21日《北京晨报》)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大批农民涌向城市,多从事生产、服务性工作,这类群体被称之为“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里起早贪黑、夜以继日,干得是最辛苦、最累的活,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常常被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受政策限制,即使再辛苦,再努力,也不可能在城市落户,成不了“市民”,无法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市民政策待遇。
全国逾2.5亿农民工,其数量之大可见一斑,而如何正确看待和给予这类群体制度上的关怀,成了政府亟需解决的课题。一方面,城市需要农民工提供的基本服务,可以说,一座城市离开了农民工,能否顺畅运转都将成问题。另一方面,城市的资源、空间、面积有限,大批农民工流向城市,造成了医疗、教育、交通资源异常紧张。还有,农民工给城市带来的治安、社会管理问题同样不容小窥。从新闻报道里就可以看到,每年放假、开学时,“侯鸟”迁移,多少父母、子女不得不相隔两地,聚少离多的日子,无尽的思念和期待。还有,“临时夫妻”严惩有悖社会道德,这何尝又不是农民工生活、居住等现实难题的真实写照?
相比他们对城市的巨大贡献,再多的问题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农民工的权益理应得到重视和保护!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打破户籍限制,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真正成为城市的“主人”。很欣慰,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广东省率先出台了“农民工积分落户”政策,这一“破冰”之举,带给人们无限瑕想和希望。
仔细分析这一政策,最大的特色和亮点就是对农民工入户实行条件准入和数量管理。条件准入,即依据农民工的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社会贡献等指标进行量化赋值,原则上满60分就可以入户。数量管理,就是先确定农民工入户城镇的总量规模,再分解到各地,各地按积分排队,分高者先入户。
应该说,这一政策的出台经过了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可行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相比大批量的农民工群体,入户城镇的总量规模控制较严,数量太少。据统计,两年来,广东通过积分制入户的流动人口28.8万人,仅占流动人口的2%。还有,限制了学历、养老保险等条件,对大部分低学历、未参保的农民工来说稍显苛刻。此外,落户的地方限于一些偏远区县,而中心城市仍未放开,仍存在工作、居住点距离较远等问题。
正如韩主任如言,“这一制度仍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或将在全国推广”。无疑,这是对广东省率先试行的高度肯定,更是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最好“福音”,未来的日子里,相信有国家的高度重视,政策的日辏完善,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民工落户城市不将再是美丽的梦想!顿时,心中大喜,脑海中立即想起了旭日阳刚的歌曲《春天里》,“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埋在这春天里”。
如今,已经是初秋,走过秋天,便是冬天,“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文/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