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4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曾经风华正茂的大学毕业生误入传销组织,从受害人变成拘禁下线的犯罪嫌疑人。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对11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而他们当中就有好几名这样的大学毕业生。
2012年7月,来自河南的熊某刚刚拿到了向往已久的大学毕业证书,准备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回报父母多年的付出。在河南老家的一个单位工作了3个月后,他经大学同学介绍,来到福建省福州市干起了所谓“更好的工作”。
在同学的安排及蛊惑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训练”后,熊某被彻底洗脑,成为传销组织的骨干,并在2013年1月从福州调到了浙江省嘉兴市。
记者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中的其余10名被告人,有好几名都是像熊某一样的大学毕业生,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前都有正当职业,他们中有装潢设计师、厨师、美容师等,每月收入在五六千元甚至更高。
然而正是这些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通过朋友或网络,被人以高薪职位为诱饵骗入传销组织。当意识到被骗时,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金钱利益的渴望促使他们打消了反抗的念头,进而慢慢妥协。
他们利用熟悉经济和网络知识的优势,在传销组织中发挥骨干和带动作用,以相同方法诱骗其他人,并加以人身控制,一心壮大传销“事业”。
按照这个传销组织的内部规定,以至少支付2800元购买所谓的“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来收取新成员,并按照参加者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从低到高,依次分为新人、业务员、业务员代表、主任、经理、主管等级别,以此作为计酬及返利依据。
实际上,“天狮保健品”并不存在,并且直至因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11名被告人也未获得过任何报酬或者返利。
法庭上,检察机关认为熊某等11名被告人为迫使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共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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