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中高收入阶层蔓延趋势。这项调查是基于2012年对全国各地5344户城镇居民的家庭情况调查和最新统计数据,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收入分配课题组发布。(9月24日《中国经营报》)
所谓“灰色收入”,绝对是朵奇葩,因为,收入原本只应有合法与违法之分,不应该有灰色的中间地带。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以至于占到GDP12%,要么说明法律尚有很多补漏之处,要么说明执法不严违法未究,最终的结果就是法不责众,灰色收入逐步从最高收入阶层向社会的中高收入阶层蔓延,但凡有点权势就要拿来设租寻租变现成钱。
但是,无论灰色收入在群体间怎样扩散,真正从腐败中受益的,永远只是少部分有寻租机会的人群。“行有行规”、“隔行如隔山”,说明每个行业都有它独特的潜规则,在这个规则下运行,企业或者个人才能存活下去。事实上,很多的潜规则早就是显规则了,它严重增加了社会交易的成本,让走前门就能办的事情变得必须走后门才能办,让大量的社会财富无奈用来填补腐败的缺口。
可怕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不清,经济社会秩序存在制度性漏洞,几乎所有生产和交易活动都变成了灰色收入的潜在分配市场,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日益扩大。不仅官场如此,生意场如此,交际场如此,去医院看病、去学校上学都这样,甚至连负责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也难免受到这种灰色能量的影响。
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可是,6.2万亿灰色收入不除,收入分配改革怎么可能成功?即使摆在明处的收入分配能够更趋公平,远超于此的灰色收入也不能给人带去任何公平的感觉。呼吁廉洁从政,呼吁廉洁从业,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首先必须祭起法律的大旗,对权力腐败、商业贿赂严打严惩。
6.2万亿灰色收入都进了谁的口袋?这不应该是个无解的天问。为此,一方面要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压缩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也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反腐败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腐败的制度建设,不纵容不放过任何一起权力腐败与商业贿赂案件,压缩灰色收入增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