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被告人韩磊在法庭上。当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9月25日,被告人韩磊(右)、李明在法庭上。当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二年,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零六天,剥夺政治权利七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被告人韩磊被戴上手铐。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备受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今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宣判。法庭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为由,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法院于9月16日对此案进行了公开的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韩磊也当庭要求法官判自己死刑。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73万余元。
图为宣判现场。
今天上午十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韩磊故意杀人、李明窝藏一案。被告人韩磊、李明被带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继续开庭。
在宣读刑事判决之前,审判长首先宣读了本案附带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准许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对被告人韩磊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被告人韩磊被带下警车。新京报 王贵彬 摄
法庭最终以故意杀人罪为由,一审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9月16日,被告人韩磊在庭审中。当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故意杀人罪对摔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磊依法提起公诉,以涉嫌窝藏罪对驾车帮助韩磊逃离作案现场的李明依法提起公诉。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24日晚8点50分左右,北京大兴区庑殿路西侧一公交站旁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两名驾车男子与一手推载有两岁女童的童车的女子发生争执,被告人韩磊动手殴打该女子,随后又将女童从推车中抱出,举过头顶重摔在地,并随后驾车逃离现场,造成女童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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