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首页   |  观点PK  |  海口建言  |  评论  |  名人堂  |  社会长焦  |  椰风视点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0898-66835635
 您当前的位置 : 草根酷评>评论>
从摔童案看心理矫治
从摔童案看心理矫治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时间:2013-09-26 15:58

  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上午宣判,韩磊一审被判处死刑。    

  仅仅因为停车这样的一点小事,就把年仅两岁的孩子举起来摔死,韩磊的行为只能用残暴来形容。尽管他辩护说自己喝了酒又近视,错把婴儿车当购物车,但正如公诉人所说,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地点路灯开启、视线良好,韩磊举起孩子时,是和孩子直接面对面的,所以不可能错认。

  而此案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如何对他进行心理矫治,是更加重要的一个命题。特别是这个人从少年时代就屡屡“犯事儿”,22岁因盗窃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还殴打过狱警。有报道称,韩磊在狱中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考取多个大专文凭、撰写了数十万字的小说。

  学识与人品不能成正比,学会了码字儿更不等于学会了做人。

  据报道,在一些发达国家,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是最重要的因素。罪犯心理矫治是将心理学知识应用于监狱行刑和罪犯矫正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心理学技术对罪犯进行矫治和治疗,把罪犯改造成为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人。

  心里矫治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比如,监狱除了承担“把坏人关起来”的职能,科学地说,那里更应该像一个“医院”——把不能遵守社会规则的“病人”治好,让他们重新具备适应社会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狱配备高素质的警察队伍、配备心理专家组成的“顾问团”。 

  

(编辑:李琳)

网友回帖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琼ICP备202300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