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海口市召开贯彻落实《旅游法》暨2013年海口市国庆假日旅游服务工作会议,我国首部《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今年国庆节是旅游业发展的新起点,又是提升假日旅游工作的新契机,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
会议指出,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假日前及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擅自降低约定标准、歧视性条款、超范围经营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引导文明服务。
交通、交警部门要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甩客、宰客、以及超速、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将设立警示牌。
食药监部门要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全市餐饮业,特别是乡村旅游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除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
物价部门加强对假日期间酒店客房价格、餐饮价格的监管,确保价格稳定,开展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和变相收取额外费用的专项整治工作。
在旅游购物单位全面实行《海口市旅游定点购物佣金合同》。另外,商务、市政市容委、农业等部门及各行业协会都将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
海口市要求坚持实行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一把手负责制,市区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要实时掌握最新情况,在管辖和职能范围内明确分工。全面落实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对外公布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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