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引发持续关注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王某等4人12年至3年(缓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相信正义,相信法律。从判决来看,判断还是比较中正独立的,结果也比较公允客观。违背受害女性的主观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其性质就是强奸无疑。被害人的“身份”没有影响到法庭对案件定性,各种身份、说辞和诡辩似乎也没有影响到法律的定罪方向,这种冷静和理性,难能可贵。
该案件的微妙之处,并不在于案情有多么的千头万绪。其真正复杂之处,在于各种社会情绪的潮涌和宣泄,在于面对舆论的聒噪和喧嚣,寻找正义的路径是否准确。一直以来,这场本该由法律来主持的正义,参与的各方,却热衷于庭外的抗辩和交锋。整体来看,本应唱主角的法律,在这场以正义和公平为名的舆论缠斗中,倒显得有些落寞。
纵观这场舆论争战,似乎人人都高举着正义与爱的圣旗,却为各自想当然的理由争得面红耳赤。当判决结果宣布后,各方舆论才发现,真正能够为无辜与正义主持公道的,只有法律。太多的矫饰,太多的义愤填膺,当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这场“正义战”的导演时,正义实际上已经脱离了法治实现的轨道。
没有建立在普遍法律信仰的社会,难以成为成熟的法治社会。无论是律师、媒体,或是李某某的明星母亲,他们对公平的诉求和正义的呐喊,总是演绎得那么歇斯底里。辩护律师造出的各种声势、闹出的各种风波;李某某母亲的上访戏码、追责谣言的借势;一些舆论对李某某背景的挖掘、身世的怀疑……嘈杂中,案件本身成为没有中心,却遍地是主角的“全民连续剧”,很是令人担心,法律能否在这种喧嚣和聒噪中保持清醒而做出公正裁判。
如今,一审宣判,是否意味着这场热闹的演绎就要剧终?也许,通过这个“审判季”,人们可以从聒噪的迷失中清醒过来,反思法治理性之于社会正义的意义。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李某某的律师认为判罚不公,称其家人将提起上诉。这是否意味着,李某某案的喧哗演绎还会有第二季,还将持续演下去?
回望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舆论声场,令人有些迷茫和无措。所幸,法律能够在嘈杂中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冷静地去维系社会正义。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至此并未完全结束,无论哪方觉得正义预期未能达成,都应该摒弃之前的那种浮躁和意气,循着法治程序正义的道路去寻找答案。
在实现法治正义的道路上,总会伴随着各种嘈杂声音和隐性力量的干预,我们愿意相信法律的理性和中正,但也担心法治的轨道会因为这些因素发生偏离。无论是夏俊峰的死刑,还是李某某的十年徒刑,如果各方不能抱持敬畏法律的态度去对待,真相就难以从舆论构筑的“罗生门”里突围,而类似的舆论缠斗,也将永无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