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30日消息(见习记者 钟元韬)海口市民韦先生9月29日在《问政海口》平台发表帖子《农垦总局医院泌尿外科医生黑心不针对病人病情乱开药》。帖子称,韦先生和妻子于9月22日在农垦医院泌尿外科就诊,但医生没有针对病情开药,开了七天的盐酸多西环素(长效抗生素),花了钱不说,打了针之后还感觉胃胀、胸闷、食欲不振、精力下降。
9月30日中午,记者采访到了当事人韦先生。“22日,我和我爱人一起到农垦总局医院就医,我看男科,我爱人看妇科。当时农垦总局医院就医泌尿男性科门诊的陈宗道主任诊断我患了尖锐性湿疣,在激光治疗后,还给我和爱人各开了7天的盐酸多西环素。”韦先生表示,自己和爱人打了5天吊针(盐酸多西环素)之后,感觉非常不适,自己胃胀、食欲不振,而爱人则胸闷、精神萎靡。
据韦先生的爱人回忆,韦先生在看病时,自己在诊室门口等候,陈宗道医生当时告诉她,这种病易在夫妻之间传染,劝她也早日治疗,于是在检查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也给她开了7天的盐酸多西环素。“我以前精力很好,但打了针之后觉得整天都很累,我从昨天下午5点一直睡到今天早上10点才起来。”韦先生的妻子说,感到身体不适后,便又到医院检查,但医生却告诉她,盐酸多西环素并不是治疗尖锐性湿疣的特效药,而且她的UU—DNA、CT—DNA、NG—DNA三项指数都正常,完全不需要用这种药,自己也咨询过多名医生,都表示不应该用这种药。
韦先生打电话到农垦总局医院投诉之后,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进行调解,最终调解委员会与院方达成共识,由医疗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韦先生与妻子共计2200元的医疗费用,但韦先生与妻子并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们不在乎钱,就是想讨个说法,现在院方还没有承认错误,而且不该打的针,我已经打了5天了,万一日后身体有问题怎么办?”韦先生的爱人说。同时,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提出,走正规的行政调解途径需要提交医疗发票原件,韦先生爱人觉得不合理,所以这件事也暂时搁浅。
9月30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农垦总局医院泌尿男性科门诊主任陈宗道,陈宗道告诉记者,激光治疗还不能根治韦先生的湿疣,很多人做了激光治疗之后会复发,同时也担心伤口感染,所以还需进行抗感染治疗,便对韦先生用了盐酸多西环素,并且当时韦先生也是同意了治疗方案的。因为这种病很容易在夫妻间互相传染,所以陈宗道医生建议韦先生的爱人也到医院来检查。于是韦先生爱人也来到农垦总局医院的妇科就诊,但不等检查结果出来,韦先生便说,自己能确定妻子也患病了,让医生赶紧开药治疗。陈宗道医生便开了药,为韦先生的爱人做预防性的治疗。得知韦先生的陈述与自己的颇有出入,陈宗道医生说:“我可以跟他(韦先生)当面对质,治疗时我也征求过他的意见,他也是同意了我的治疗方案的。”同时,陈宗道医生表示,盐酸多西环素用途较为广泛,自己在用药上并无错误。
随后,记者采访了海南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蔡先生,蔡先生告诉记者,一方面,有部分患者有医保,报销之后又拿到调解委员会来索赔,为杜绝这类现象,只能收取发票的原件;另一方面,患者的医疗费用是由保险公司赔偿,等于保险公司替患者出了医疗费用,那么保险公司也理应收取发票原件。
“经过与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沟通,本着医患和谐的角度出发,我们还是决定赔偿韦先生夫妇2200元,但这也并不代表院方有责任。”农垦总局医院医务科的工作人员陈女士表示,这件事涉及的数额不大,没有必要将事情闹大,并且韦先生夫妇也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如果韦先生打算走正规的行政调解途径,那院方也一定会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
海口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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