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建厅近日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目前正在制订《关于解决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意见》。今后,对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仍将坚持货币补贴为主。
委员提案:
住房难解决人才流向江浙沪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蒋宗勇提出了《关于加快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建议》。该建议称,引进人才工作中最大的难题是住房问题,由于住房问题没法解决,导致广东引进人才比很多省难度大,甚至不少人才流向江浙沪。比如在广州五山、大学城一带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地区,房价高、租金高,很多引进的人才没有安居乐业。当前政策上虽然支持建设人才公寓、公租房,但在实际操作中进展十分缓慢,建成的公租房寥寥无几。
蒋宗勇委员给出了具体建议:支持科研单位、高校等利用自有土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设专家公寓、专家公租房;手续上,各级政府要特事特办,像当年解决福利房末班车一样;资金方面,各级政府给予建设人才公寓、公租房的单位适当给予贷款补贴等优惠措施,就可以很快推动,不需要花多少钱。
部门答复:
仍以货币补贴为主
对此,省住建厅答复称: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都意识到了上述问题的重要性,目前正在积极解决,稳步推进。根据省委要求,去年省住建厅草拟了《关于解决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的政策意见》(代拟稿)。意见中明确,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坚持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置为辅的原则,通过提高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购房补贴、以优惠租金出租住房、无偿提供住房居住等方式解决。
至于具体资金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关系在行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工作关系在非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的,住房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解决,当地财政可以适当承担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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